消费者剩余

简介 垄断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这些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马歇尔从边际效用价值论演绎出所谓“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范里安提出了关于消费者剩余的几种计算方法。消费者剩余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应用。产业的社会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总消费效用与生产成本之差。1977年a.k.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将内在规模经济引进一般均衡模型,推出了市场考虑最适度边际利润而社会考虑消费者剩余的结论。一般认为,消费者剩余最大的条件是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支出。

定义阐述 需求变化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消费者剩余”的概念,是纽约大学教授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来的。简单地说,就是买者卖者都希望从市场活动中获得收益:一个叫“消费者剩余”;一个叫“生产者剩余”。两者相加,叫“市场总剩余”。可以用一个公式表示:消费者剩余=买者支付的量 卖者的量生产者剩余=卖者的成本总剩余=消费者剩余 生产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任何人付出货币,无外乎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满足需要,花钱买个称心如意;二是买个合算,不光使用遂心,而且可以发挥更大效能。比如手机,就花3500元买个三星,不仅通话方便,而且可以录音、拍照、摄像、发彩信,给用户带来许多好处。而对生产者来说,每卖出一个手机就赚了一笔,资金快速回笼,便于再投入下一轮的开发。所以,就形成了这样的心理:“买就赚”,“赚就卖”。有消费者剩余的机会就抓住。市场的总剩余就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得到的收益。从这里也可以看到,消费者与生产者是一对孪生兄弟。这对“孪生兄弟”具有心灵感应:一个感冒,另一个就会打喷嚏;一个开心,另一个梦中都会发笑。了使大家更清楚地了解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参照《经济学演义》一书作者张世贤的比喻,来作一个更生动的说明——消费者剩余是买者为购买一种商品愿意支付货币量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的节余部分。

就举买电脑的例子吧。虽然都知道威力公司的笔记本质量和性能不错,但是,愿意支付的价格是有差异的,甲愿意出9000元的价格买天想电脑;乙觉得商家不会骗他,愿意出8700元;丙愿意出8300元;丁只愿意出8000元成交。假如现在威力公司就只有l台笔记本电脑可卖,由4位买者竞价,最后的胜出者肯定是甲,当他以8750元买到这台电脑的时候,他的额外收益是多少呢’比起其他笔记本厂家愿意出的9000元来,他还得到了250元的“消费者剩余”。假如现在有4台联想电脑出售,为了使事情简单化.就统一以8000元的相同价格卖出,结果会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发现,除了甲、丁没有得到消费者剩余之外,其他几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得了消费者剩余。其中最多的当然是甲方,他获得了1000元的消费者剩余,乙方获得了700元的消费者剩余,就连丙也获得了300元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算来,4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的消费者剩余之和是2000元。实际上丁方虽然没有获得消费者剩余,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吃亏,因为他没有以高于自己愿意的价格去支付购买。生产者剩余也是同样的道理。生产者出售一种商品得到的收入,减去成本就是生产者剩余,说白了就是企业赚的利润。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各家计算各家的成本,谁的成本低,谁就能够获得较多的生产者剩余。假如现在有3家电脑供应商,IBM的成本是7800元,联想的成本是7500元,天想的成本是7000元,如果都按照8000元的价格出卖,那么他们出售1台电脑将分别获得200元、500元和1000元的生产者剩余。同时,如果这些企业采取新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成本进一步下降,那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生产者剩余。不过,话叉说回来,这消费者剩余也好,生产者剩余也罢,其实都是消费经济学的概念,它所表示的实际上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得到的收益。消费者剩余是买者在购买过程中从市场上得到的收益;生产者剩余是卖方在出售过程中得到的收益。

前者可以定义为: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一买者的实际支付

后者可以定义为:生产者剩余=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当我们把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剩余加在一起时,可以得出:总剩余=买者的评价一买者的实际支付 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由于买者实际支付的等于卖者实际得到的,二者互相抵消,就可以简写为:总剩余=买者的评价-卖者的实际成本。

基本内涵 供给变化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消费者剩余源于递减的边际效用。更确切地说,它表现为一种物品的总效用与其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人们之所以能够享受“消费者剩余”,并从他们各自的购买行为中获得福利感,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对所购买的某一物品的每一单位,即从第一单位到最后一单位,支付了相同的价格,而且所支付的又都是最后一单位的价格。然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告诉我们:对同一物品因占有的次序的不同给人们带来的满足感就不同,因而人们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也就不同。随着人们对同一物品占有数量的增加,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即每增加一单位商品的效用是递减的.但总效用是增加的,当总效用达到极大值时,边际效用趋于零;当超过极大值继续消费时边际效用为负,从而总效用开始下降。由于商品的价格是由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决定的,而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低于它之前的每一单位商品的效用(事实上每一个处于n 1位置上的商品的效用,都低于位于它前面的商品的效用,或者说前面的每一单位的商品的效用,都高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因而人们在他们的购买行为中,就可以从前面的每一单位中享受到效用剩余。

如果以货币为效用衡量尺度来说明一个人对水的消费,比如说水的价格是每加仑1美元(在供给等于需求的前提下,最后一单位水,第8加仑水的效用决定水的价格)就可以得到水的需求曲线。因为第一加仑的水非常有用,能够消除极度的饥渴,消费者愿意为它支付9美元(即消费者价格是9美元)。但是这一加仑水的真实代价只不过是水的市场价格1美元,于是,消费者就从中得到了相当于8美元(9美元-1美元)的“消费者剩余”。假如第2加仑的水对消费者来说值8美元,但水的成本依然为1美元,于是消费者又从第2加仑的水的购买中获得了相当于7美元(8美元-1美元)的“消费者剩余”。如此推论下去,直到第9加仑的水,它对消费者来说只值50美分,从而消费者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消费者剩余”为负,从理论上来说,消费者是不会购买这一加仑的水的,而在第8加仑水上,消费者达到了均衡(消费者购买了全部“消费者剩余”)。

价格波动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从消费者对水的购买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消费者为购买8加仑的水只支付了8美元,但消费者从8加仑水的购买中却得到了价值44美元(9美元 8美元 7美元 6美元 5美元 4美元 3美元 2美元)的总效用。这样,消费者也就得到了超过其支付额36美元的“消费者剩余”。由于在购买行为中,消费者总是按照最后一单位的价格支付全部单位的价格,因此他们得到了成本之上的效用剩余。然而,“消费者剩余”作为一种额外的效用,仅只是一种心理感觉。如上分析,这并非消费者真的得到了36美元的现钞,而是得到了价值36美元的福利感或满足感。然而正是这种满足感或福利感,对消费者来说,如同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一样”,左右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而影响着市场上的需求。

事实上,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在现实的买卖行为中都存在两种价格。一种是由收入和偏好决定的消费者价格,另一种则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格。前者遵循着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而后者则遵循着供求规律;前者之和体现了消费者获得的效用之和的总量(对同一物品的购买),后者则体现了消费为获得一定的效用总量所实际支付的货币总量。消费者价格与市场价格之差,就是体现消费者满足感或福利感的“消费者剩余”。因此,当消费者以低于消费者价格购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时,心里会很舒服,有一种划算的感觉,甚至有一种占了便宜的窃喜。当这种便宜感很大、很强烈时,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完全可能再继续下去,直至购买到这种“便宜感”减弱、消失为止。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对价格变得便宜的商品自然多买的原因所在。反之,当一个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的结果使其大呼上当或感到吃亏时,那一定是失去了“消费者剩余”,从而失去了一种满足感或福利感,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切切实实地失去了可以计算的有形的货币收人。当我们明白了消费者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后,我们就可以解释虚假广告和不法商家雇佣“托”来害人的“原理”——通过夸大商品的效用或人为制造紧缺感,提高消费者价格,从而增加购买者的“消费剩余感”,诱发人们的购买行为。

计算方法 消费者剩余计算方法 消费者总剩余可以用需求曲线下方,价格线上方和价格轴围成的三角形的面积表示。如图以OQ代表商品数量,OP代表商品价格,PQ代表需求曲线,则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时所获得的消费者剩余为图中的灰色面积。

由右图可见:

第一,如果价格上升,则消费者剩余下降,反之,如果价格下降,则消费者剩余上升;

第二,如果需求曲线是平的,则消费者剩余为0。

比如一场电影的票价为20元,可消费者对它的价值是50元,那么消费者剩余则是30元。如果想尊重买者的偏好,那么消费者剩余不失为经济福利的一种好的衡量标准。消费者剩余概念的提出目的是告诉人们每一个消费者:我们的付出总是少于人们的所获。我们总是在交易当中获取额外的利益,人们社会的总福利总是在交易当中不断增长。

消费者剩余的计算公式: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的实际支付

详细解读 市场的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是买者为购买一种商品愿意支付货币量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的节余部分。消费者为取得一种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与他取得该商品而支付的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产生差额的原因在于:除最后一单位外,该商品用货币表示的边际效用(以美元表示)都大于其价格。在一定条件下(利用需求曲线图),消费者剩余的货币价值可以用需求曲线以下、价格线以上的面积来衡量。

就举买电脑的例子吧。虽然都知道蜀汉公司的电脑质量和性能不错,但是,愿意支付的价格是有差异的。孙权富甲一方,愿意出9 000元的价格买天想电脑;张辽觉得关羽不会骗他,愿意出8 700元;周瑜愿意出8 300元;曹操只愿意出8 000元成交。假如现在蜀汉公司就只有1台电脑可卖,由4位买者竞价,最后的胜出者肯定是孙权,当他以8 750元买到这台电脑的时候,他的额外收益是多少呢?比起他愿意出的9 000元来,他还得到了250元的“消费者剩余” 。假如现在有4台天想电脑出售,为了使事情简单化,就统一以8 000元的相同价格卖出,结果会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发现,除了曹操没有得到消费者剩余之外,其他几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得了消费者剩余。

其中最多的当然是孙权,他获得了1 000元的消费者剩余,张辽获得了700元的消费者剩余,就连周瑜也获得了300元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算来,4台天想电脑的消费者剩余之和是2 000元。实际上曹操虽然没有获得消费者剩余,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吃亏,因为他没有以高于自己愿意支付的价格去买。消费者剩余和传统的效用函数“消费者剩余”是由马歇尔首先提出的。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是这样来表示消费者剩余的:如图1,以OQ代表商品数量,OP代表商品价格,DD代表需求曲线,则消费者购买OQ`的商品时所获得的消费者剩余为三角形DP`E的面积。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认为,消费者剩余根源于递减的边际效用,由于消费品先前各单位都要比最后的一单位具有更高的价值,消费者从先前的每一单位中享受到了效用剩余。因此,消费者剩余衡量的是消费者从某一物品的购买中所得到的超过他们所为之支付的那部分额外效用。可见,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消费者可以直接从购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中获得效用。效用函数可表述为:U=u(x)其中x表示商品或服务,u表示效用函数。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而消费者支付的价格等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所以消费者得到了“剩余”。

产生原因

一是边际效用递减律。

二是消费者根据对具体产品或服务边际效用的评价而愿意支付的价格,经常高于他们实际支付的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格。

效用函数 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是由马歇尔首先提出的。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是这样来表示消费者剩余的:如图1,以OQ代表商品数量,OP代表商品价格,DD代表需求曲线,则消费者购买OQ`的商品时所获得的消费者剩余为三角形DPE的面积。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认为,消费者剩余根源于递减的边际效用,由于消费品先前各单位都要比最后的一单位具有更高的价值,消费者从先前的每一单位中享受到了效用剩余。因此,消费者剩余衡量的是消费者从某一物品的购买中所得到的超过他们所为之支付的那部分额外效用。

可见,传统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消费者可以直接从购买到的商品或服务中获得效用。效用函数可表述为:

U=u(x)

其中x表示商品或服务,u表示效用函数。由于边际效用递减,而消费者支付的价格等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所以消费者得到了“剩余”。

消费时间的价值及衡量 消费者剩余图示 传统消费者行为理论的缺陷是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花费的时间排除在效用函数之外,认为消费者获得的效用完全来自商品本身。很多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了传统理论的这一缺陷,大量的研究文献认为,对商品的需求来自某种更为基本的目标,利用商品的特性可以实现这些目标。也就是说,对商品的需求并不完全在于商品本身,还在于商品与时间结合过程中提供的特殊服务。贝克尔认为,“将消费既解释为用货币换取市场商品与劳务,同时又解释为从这些商品与劳务中获取效用显然缺乏直观上的感召力。

对消费的这种解释没有说明效用是来自于所购买商品的获取、占有、还是使用,而通过强调市场商品消费涉及到它在一种更为基本的产品生产中的使用可以使人们洞悉商品有用性的本质。”① 在探讨消费概念时,纳骚 .西尼尔注意到,“对任何东西的使用都可以普遍地用‘消费’一词来表达”,所以,他指出,“如果以‘使用’一词代替‘消费’,那将是政治经济学语言的一项改进。”② “使用”实际上就是消费过程中商品与时间结合进行“生产”得到效用的行为。由此,消费实际上具有某种“生产”性质,消费者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把它作为“要素”,并投入时间、体力、脑力等“生产”出一种更为基本的产品,这种基本产品使消费者获得了效用。如果假设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进行的“生产”活动都是同质的,则这种“生产”的成本可完全由时间描述,效用函数可写为:

U=u(z)=u(x,t)

Z表示基本产品, t为消费商品x所花费的时间即消费时间。可见,在讨论消费者行为时,将消费者的“生产”行为纳入效用函数能更真实地反映效用的本质。也就是说,消费者效用并非完全来自所购买的商品,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进行的“生产”活动也创造了部分效用。即,

效用由两部分组成:商品价值和“生产”成本即时间价值。这在现实消费活动中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如果消费者不花时间去享用,再丰盛的晚餐也不会有任何效用;同样,消费者也不能从购买一张电影票中获得任何满足,是电影情节、音响、环境等因素加上消费者的时间、情感等共同作用形成了消费者的效用。人们很早就开始重视时间的价值,但是这种重视往往局限于生产领域。“时间就是效率”的基本含义是在时间上有效率地组织各种要素,实现生产利润的最大化。在经济学文献中我们看到的往往也是诸于“生产时间”、“流通时间”等描述生产过程的时间概念,对于非生产领域的时间或消费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却很少涉及。同时,绝大数经济学家已经认识了教育过程及所有人力资本投资过程所放弃的收入即机会成本的重要性,但对消费时间的价值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实际上,纵观历史,人类用于工作的时间并没有超过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即使一天工作14小时,一周工作6天,也还有一半时间用于睡眠、就餐及其他活动。而且,经济发展已引起工作时间大幅度的持续下降。今天,绝大多数国家每周的工作时间都低于50小时,即不到一周全部时间的三分之一。可见,就经济福利而言,非工作时间的分配与效率现在变得比工作时间的分配与效率更为重要。此外,我们所熟知的一种现实是,消费者不仅在劳动市场上出售时间,他们还以某种消费用品和劳务的形式购买时间,如果消费时间没有价值,对这种购买就很难作出完善的解释。不承认消费时间的价值已不能对现实作出很好的描述。因为消费时间一般为市场活动之外的时间,因此消费时间的价值不能像工作时间那样直接用工资来衡量。但是,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考察其价值。

消费者剩余的计算

1、  从成本的角度看消费时间的价值

以机会成本作为一种价值评判标准,则消费时间的价值或其影子价格,就是其相应的工资。因为消费者若将用于消费的时间用于生产活动,则能获得工资收入。实际上,如前文所述,我们也可以将消费看成一种“生产”,这种“生产”的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部分组成,其中直接成本是指消费中对商品购买的实际支出,如一次旅行活动各种食、宿、行、游等项目开支以及购物开支,而间接成本则是消费过程所花时间的机会损失,即消费时间的价值。

2、  从收益的角度来看消费时间的价值

实际上,消费时间对消费者能产生质的收益。作为自由时间的消费时间,是能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随着消费时间的积累,消费者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提高科学文化水平,随着消费者素质的提高,对消费者的消费和生产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从消费来看,能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能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得到更充分的更合理的利用,在相同条件下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效用。从生产上看,个人的充分发展能提高个体的劳动生产率,使个体生产力得以提高,这种个体本身生产力的提高又必然反作用于劳动生产率,进而大大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工作时间减少,自由时间增加,由此更进一步地促进消费者的全面发展。可见,消费时间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力和生产力,和生产时间一样,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影响因素 贸易壁垒影响消费者剩余

1、垄断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西方经济学认为,垄断导致产量减少、资源浪费和技术上的低效率。垄断不仅使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剩余转移,而且还涉及制造和竭力防止这类转移的成本。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作为谋求垄断利润的组织,必然造成较低产量和较高价格,使消费者剩余减少,并造成社会性损失。这种福利损失也称无谓损失,是指实际收入的损失,或由于垄断、关税、配额或其他破坏所引起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损失。产业组织理论给出了垄断定价导致社会福利净损失的证明。

2、政府规制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政府规制一般都有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但在实际过程中却往往偏离这一目标。这主要是因为每一项规制措施出台的背后都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奥尔森提出了著名的“集团规模”理论。他认为,政府对某个产业的监管从设计到实施都首先从被监管对象的利益出发,并非从全民或公共利益出发。依据集体行动的逻辑理论,规制政策以牺牲大集团的利益为代价而保护小集团的利益。斯蒂格勒提出“监管市场”理论,认为所有的监管安排同样由需求和供给决定。政府对产业的监管调控进程往往为少数存在利益相关性的企业所左右。他认为,经济管制主要不是政府对公共需要的有效和仁慈的反应,而是行业中的一部分厂商利用政府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一种努力。peltzman(1976)认为,产业部门比消费者更有积极性去影响政府决策。私人利益理论认为监管的存在是为了私人团体的利益,监管者本身也是自利的,他们在监管活动中会不断追求政治支持的最大化。规制俘虏理论认为,监管常常遭到被监管者的“捕获”,意即监管常常为被监管者的利益服务。佩兹曼认为,小的利益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组织,它们能比大集团表现出就某项规制政策的更强烈的偏好。由此,规制将倾向于保护小的利益集团,而以牺牲更大团体的利益为代价。
卡恩(kahn,1988)以美国交通规制为例,论证了规制机构越多导致规制效率越低的问题。据波斯纳估计,政府用于民航业的管制成本一年大约占到该行业营业额的20%。

3、寻租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寻租与消费者剩余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冯(fung)分析了“对人为剩余的寻求”,这部分剩余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消费者剩余,其二是生产者剩余(fung,1987)。parente和prescott研究发现,如果要素提供者合作成为下游厂商的垄断供给者,使均衡产出是应用较差的技术以较低的效率实现,将使穷国相对更穷,而消除垄断权力会使相关行业的国内生产总值提高2倍以上。在转型时期,中国国有企业存在政企合一的特殊现象,政府、厂商和消费者三方满意的均衡点是找不到的,而几乎所有的成本都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者剩余图示

4、税收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不合理的税制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减少。超额负担问题是西方财政理论中最古老的问题之一,杜标特(j.dupuit)在1844年的著作中已经进行了论述。到20世纪初,西方财税理论界开始用马歇尔的基数效用理论来分析超额负担问题,从而形成了所谓的马歇尔式超额负担理论。其核心是以消费者剩余理论为基础,说明课税扭曲了被课税商品与其他商品的消费选择,并由此造成超额负担。阿诺德·c·哈伯格在《公司所得税的归宿》(1962年)中提出了“三角形”超额负担理论,并进行数理推导,得出了在线性需求曲线条件下测定超额负担的计算公式。

5、国际贸易和关税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一个国家不一定能真正从贸易中受益。一般认为,国际贸易可以促进竞争,增加商品和服务的可选性,从而使消费者受益。如果消费者从国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得到的利益大于国内生产者所遭受的损失,即国内消费者剩余的增加大于国内生产者剩余的减少,那么进行贸易就是有利的。通过贸易自由化,一个国家可以获得本国由于资源或技术限制而无法生产的产品,从而可以提高国内福利水平。进口税变化对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的损益均有影响。brander和spencer开创了战略性进口贸易政策的研究。他们假设生产完全替代品的一本国企业与一个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上进行竞争,则关税一般会提高本国福利。但在配额下,政府把进口特许权发放给某些厂商,使其获取高额利润。由于进口数量下降,商品价格提高,消费者剩余的减少大于厂商超额利润与政府收入之和,从而出现净福利损失。还有学者认为,在贸易政策中,关税设置本质上是损人利己的,它违背了帕累托标准,从而导致国际贸易整体上的效率损失。

6、产权制度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产权制度对消费者剩余是有影响的。诺思认为,国家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组织,它不可能超越各种社会利益集团而追求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和始终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产权,“即使对历史和当代世界作一般的考察,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无效率’的产权是常态而非偶然。”在中国,企业产权扭曲度变动的福利效应与它是否会导致恶性竞争定价有关。由于国有企业产权结构扭曲,使消费者行为约束弱化,消费者行为约束是“软约束”。有人认为,没有理由认为,与私有产权相比,公有产权在资源配置方面一定足无效的。一般情况下,私有产权的高效性主要表现为所有者剩余的最大化,但它往往会侵蚀资源的其他剩余,比如劳动者剩余或消费者剩余。

最大化措施 消费者剩余的计算

1、消费者利益应是政府规制政策的目标。

市场经济是一种政府、厂商、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场运行的经济体系。由于存在市场失灵,政府的管制和干预是必要的。福利经济学认为,政府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其基本职能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根据消费者剩余理论,政府规制是为了增加消费者剩余。因此,政府规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消费者利益应是政府规制政策的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效用函数目标应是在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前提下的政府效用最大化。豪斯曼认为,消费者利益应是政府规制政策的目标。(2)明确政府定位,增强公共管理职能。斯蒂格利茨把政府的经济职能归纳为四个主要方面:市场运转秩序的司法保护者,宏观经济的调节控制者。公共物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转移支付者。其中,供应公共产品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能。(3)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总是对的,消费者总是对的。政府的职能是保护消费者剩余,政府需要做的不是去力图说服消费者接受垄断价格,而是应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认识到保护消费者利益实际上就是保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放松管制,鼓励竞争。

从理论上说,政府规制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但政府干预也存在着“政府失灵”的问题。政府实施管制的出发点是提高经济效率,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在管制政策的实践中,管制的效果与理论上的预测总有较大差距,甚至大相径庭,而管制本身也会引发社会成本。保护性规制由于重视生产者利益,妨害了消费者权益,并导致价格机制僵硬化。美国的经验表明,减少规制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由于政府与生产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政府的规制并不一定会提高社会福利,结果如何取决于政府是否在掌握信息方面比企业更占优势。在规制者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规制者只能将自己的经营权让渡给被规制企业,并面临一个激励与监督问题。巴隆(baron)和梅耶森(myerson)、拉丰和泰勒尔等建立了数学模型,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政府规制做了深入分析。放松规制能调整政府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发挥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通常会减少企业以规制为基础获得的超额生产者剩余,同时增加消费者剩余。从这一意义上讲,放松规制会使社会向更重视消费者利益的方向发展。

竞争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自始自终表现为竞争过程。只有通过竞争,才能给市场主体以强烈刺激,推动其改革技术、降低成本,从而赢得竞争优势,并由此推动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与全面发展,从而保证资源达到最佳配置。这是西方经济学一直坚持的基本观点。斯密不主张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认为政府只应充当市场的“守夜人”。他认为,市场竞争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使一个民族达到富强的最有效计划,莫过于维持自然所提示的事物的秩序,允许每一个人在遵守公平规则的条件下按照自己意思追求自己利益和使用自己劳动力和资本跟同国人进行最自由的竞争。”马歇尔认为,只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才能使人们达到最好的幸福境界,因为只有这种制度使人们得到的消费者剩余最多。豪斯曼认为,竞争比保护竞争者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利益。如果竞争增加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经济效益也可以提高。消费者可以从竞争中获益,因为竞争有利于更多的创新和更低的价格。引入竞争机制,不仅使企业提高管理效益,降低生产成本,而且能够推动企业改进服务质量,降低产品价格,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图示 3、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

价格理论是现代四方经济学的基础。西方经济学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通过价格调节来协调整个经济中各经济主体的决策,使消费者的购买量与厂商的产量之间保持平衡。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资源配置问题都由市场价格机制决定。由市场的供求均衡形成的均衡价格,能够引导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生产者利润最大化的产品产量组合恰好与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产品消费量组合相一致,因而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勒纳在《经济理论与社会主义经济》(1934)中指出: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生产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需要。根据消费者行为理论,消费者剩余最大的条件是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支出。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动力,它推动厂商不断降低价格、改善服务,将生产者剩余转化成消费者剩余。因此,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能带来更多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

4、合理的宏观税负是增进消费者剩余的有效途径。

根据现代西方财政理论,合理的宏观税负是按照税收的财政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而实现的税收规模。最一般的社会福利函数是伯格森—萨缪尔森社会福利函数。1976年,阿科森(atkinson)和斯蒂格里茨(stilgitz)提出了a—s定理,认为实现收入再分配的最佳途径是直接对收入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征税,而操纵产品和服务的相对价格以进行收入再分配是低效率的。newbery(1999)认为,提高社会福利的复杂机制设计最好让税务制度来承担,而不要交给规制者。威廉·维克里在《以对风险的反应来测度边际效用》(1945)中,指出了片面讲求公平原则的弊端,会妨碍市场提供的基本动机,削弱他们努力工作的激励机制,税后收入愈平等,其消极效应愈大。20世纪60年代末,詹姆斯·米尔利斯提出了解决维克里所提问题的途径。他认为,一个完美的税收体系必须是“激励性相容”的体系,它必须给人们一种激励,使人们通过作出多大程度努力工作的选择而显露其真实的生产率。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认为,在正确估价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的前提下,政府可以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则确定税收比率,谁从公共产品的消费中获得的效用水平高,谁就多交税。琼斯—真野模型认为,政府的税收政策一般将造成经济的扭曲,使竞争性均衡不再是社会最优,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政府应实施减税以促进经济增长。

5、树立消费者至上的观念。

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市场的发展。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是消费者利益高于一切。生产和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起点和终点,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决定了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消费者不仅具有平等竞争的关系,甚至可以说企业的利益与生存由消费者决定,企业依赖市场实际上就是依赖消费者。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即消费需要、消费者的需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任务,最终是为满足人们的消费需要服务,为消费者服务。如果政府和厂商为增加生产者剩余,而损害消费者剩余,就完全背离了社会生产的目的。

再认识 价格低而消费者剩余高

消费不仅仅局限于商品(包括劳务),还包括时间。商品和时间是消费过程中两种对称的要素,它们是消费者效用的共同来源。也就是说,我们若从“生产”的角度看消费,消费者是用商品和时间两种要素进行“生产”得到效用。那么图1中三角形DP`E并非消费者获得的额外的效用或剩余,而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投入的时间的价值。

更确切地说,梯形DEQ`O表示消费者消费Q`数量的商品过程中所获得的总效用,其中P`EQ`O为商品的价值,DP`E 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生产”成本即消费时间的价值。我们可以类比生产过程来说明这一观点。假设用劳动和土地两种要素生产一种产品,则在图1中,横轴表示劳动,纵轴表示工资,DD为劳动需求线,则梯形DEQ`O为厂商收益即全部要素收入,其中矩形P`EQ`O为劳动收入即工资,三角形DEP`为土地的收入即地租。

若认为土地不创造价值,则DEP`为土地所有者获得的剩余收入;若认为土地是一种生产要素,则DEP`为土地的要素收入。同样的道理,若认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没有价值,则 DP`E 为消费者在消费商品中所获得的效用剩余;若承认消费时间的价值,则 DP`E  为消费者自身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效用,可见,传统理论之所以得出消费者剩余的结论,是因为没有考虑到消费时间在消费过程中的作用,或者说不承认消费时间的价值。若承认消费时间的作用和价值,则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剩余,所谓剩余,不过是消费时间的价值罢了。

捆绑销售可以降低消费者剩余 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在市场经济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共同构成完整的社会生产过程。生产的目的是消费,消费是人类社会延续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法国重农学派布阿吉贝尔认为:“所谓富裕,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大量的消费,也就是说一种极大的财富。”斯密说: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生产者的利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这一原则是完全自明的,简直用不着证明。但在重商主义下,消费者的利益几乎都是为着生产者的利益而被牺牲了;这种主义似乎不把消费看作一切工商业的终极目的,而把生产看作工商业的终极目的。萨伊也认为:“所有产品迟早总是拿来消费。其实,生产它们完全是为消费。”
马歇尔指出:“一切需要的最终调节者是消费暂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导向型经济转化为需求导向,而需求导向,首先是消费需求。

增加消费者剩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社会经济行为主体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两类。消费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是由现代社会分工体系引发并决定的。消费者权益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产物。豪斯曼(jerry.a.hausman)认为,社会利益主要由消费者利益决定。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保护消费者权益集中体现在增加消费者剩余方面。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要,增进他们的经济福利,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欧盟《罗马条约》假定消费者是条约所要实现的经济目标的最终受益者。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得到满足的经济;市场经济是消费需求导向型经济;市场经济是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的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参考资料

(1)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
(2)《建筑经济学》
(3)http://book.sina.com.cn/longbook/1094437232_jingjixueyanyi/23.shtml
(4)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5/5/19/4998.html

runsly发布于 2022-02-17 03:15:32 知识
上一篇:消费者理论下一篇:林业经济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