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去年投资收益降6成年内8罚单总经理两被谈话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6月30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证券)首发申请将上会,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汪家富、赵启。信达证券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97,29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信达证券根据业务类型将业务划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期货业务、境外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期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信达期货开展;境外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信达国际开展;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等,分别由控股子公司信达澳银、全资子公司信风投资、全资子公司信达创新开展。
信达证券于2020年12月31日预披露招股书,于2021年4月23日预披露更新招股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255,1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87.4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财政部持有中国信达58.00%的股权,为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信达证券招股书显示,2018年4月23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568,700,000股计算,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0152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3,895,417.29元。2019年、2020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末,信达证券资产总计646.61亿元,负债合计518.19亿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达证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59亿元、22.23亿元、31.62亿元、38.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009.37万元、1.86亿元、8.56亿元、12.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995.74万元、2.10亿元、8.20亿元、11.72亿元。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140,677.10万元、133,671.11万元和163,941.5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81%、60.13%和51.84%。
信达证券招股书显示,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具有重要影响。信达证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经纪业务作为公司第一大业务,收入持续攀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5亿元,同比增长2.75%,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21年,信达证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速放缓。2019年、2020年、2021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4.98%、22.65%、2.75%。
此外,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滑。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达证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81%、60.13%、51.84%、44.31%。
信达证券2021年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下滑。年报显示,2021年信达证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26.27亿元,上年同期为21.35亿元。其中,2021年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0.56亿元,上年同期为8.73亿元;2021年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4.71亿元,上年同期为5.57亿元;2021年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59亿元,上年同期为1.35亿元。
信达证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2021年度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14.23亿元,同比增长55.52%;实现净利润合计3.85亿元,同比增长56.89%。子公司收入占比37.41%。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信达国际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下降18.62%,净利润0.48亿元,同比下降36.01%。
信达证券2021年投资收益同比下滑62.96%。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18,535.36万元、37,948.35万元、61,889.60万元、22,922.6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达证券共有16家分公司、87家证券营业部(含1家撤销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共计1963人,主要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共计566人,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人数合计2529人。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用工人数合计分别为2732人、2684人、2575人;其中,员工人数分别为2706人、2658人、2532人;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数量分别为26人,26人,43人,占用工总数分别为0.95%,0.97%,1.67%。
信达证券今年屡被罚,已累计收到8张罚单,总经理两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月,安徽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4月,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辽宁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张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5月,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祝瑞敏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6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祝瑞敏、吴立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信达证券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祝瑞敏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
今年6月22日,证监会网站公布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信达证券未能入选。证监会网站显示,根据白名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证券公司合规风控及业务风险情况,经证监局初评、会内相关部门复核,现公布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
信达证券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降至BBB。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达证券分别为BBB、A、A、BBB。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整体状况。
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官网显示,信达证券是于2007年9月成立的中国国内AMC系第一家证券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现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现名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在承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和收购辽宁省证券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类资产基础上成立的证券公司。
信达证券于2020年12月31日预披露招股书,于2021年4月23日预披露更新招股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255,1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87.4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财政部持有中国信达58.00%的股权,为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共有8家股东,分别为中国信达、中泰创投、中天金投、昊天光电、前海运营、永信国际、中海信托和中国中材。
信达证券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97,29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信达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汪家富、赵启。
招股书显示,2018年4月23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568,700,000股计算,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0152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3,895,417.29元。2019年、2020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021年营业收入38.03亿元净利11.72亿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达证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59亿元、22.23亿元、31.62亿元、38.0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009.37万元、1.86亿元、8.56亿元、12.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995.74万元、2.10亿元、8.20亿元、11.72亿元。
截至2021年末,信达证券资产总计646.61亿元,负债合计518.19亿元。
2021年经纪业务收入增速放缓
信达证券招股书显示,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具有重要影响。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140,677.10万元、133,671.11万元和163,941.5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81%、60.13%和51.84%。
2019年、2020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4.98%、22.65%。
2021年信达证券营业收入为38.03亿元,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信达证券2021年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31%。
信达证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经纪业务作为公司第一大业务,收入持续攀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5亿元,同比增长2.75%,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21年,公司投行团队克服发行放缓等困难,实现投行业务净收入4.40亿元,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经营计划,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全年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31亿元,同比增长134.78%。行业排名大幅提升7名,达到第32名;受托管理资产1605亿元,行业排名第15名。
2021年,公司顺应市场变化,及时优化调整资产配置,非方向性自营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取得较高收益。其中,固定收益部实现投资收益2.77亿元,同比上一年提升1.38亿元;金融产品部实现投资收益1.18亿元,同比上一年提升8099万元。
2021年度,研究开发中心实现收入1.7亿元,同比增幅达141.0%。全年交易分仓累计近2900亿元,同比增长1.42倍。
2021年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同比下滑
年报显示,2021年信达证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26.27亿元,上年同期为21.35亿元。
其中,2021年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0.56亿元,上年同期为8.73亿元;2021年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4.71亿元,上年同期为5.57亿元;2021年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59亿元,上年同期为1.35亿元。
子公司信达国际2021年营收净利均下降
信达证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2021年度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14.23亿元,同比增长55.52%;实现净利润合计3.85亿元,同比增长56.89%。子公司收入占比37.41%,子公司快速成长,成为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助力。
2021年,信达期货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增长32.51%;实现净利润0.64亿元,同比增长49.00%。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客户开户、权益创历史新高。期货资管业务规模快速发展,主动管理业务进一步夯实。
2021年,信风投资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55.85%,净利润0.68亿元,同比增长76.88%。2021年度信风投资按期完成所有监管要求的整改,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运营基础,整合投研团队,推动行业专精。
信达创新定位为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等。2021年,信达创新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增长112.12%;实现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长118.86%。
信达澳银实现营业收入6.98亿元,同比增长103.36%;实现净利润0.48亿元,同比增长174.05%。信达澳银的公募基金管理总规模达809.70亿元,同比增长103.30%。管理费收入达到7.00亿元,同比翻倍。
2021年,信达国际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下降18.62%,净利润0.48亿元,同比下降36.01%。
2021年投资收益同比减少62.96%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18,535.36万元、37,948.35万元、61,889.60万元、22,922.66万元。
2021年末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人数合计2529人
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达证券共有16家分公司、87家证券营业部(含1家撤销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共计1963人,主要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共计566人,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人数合计2529人。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用工人数合计分别为2732人、2684人、2575人;其中,员工人数分别为2706人、2658人、2532人;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数量分别为26人,26人,43人,占用工总数分别为0.95%,0.97%,1.67%。
年内收8张罚单总经理两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1月,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存在两项违规行为,安徽证监局责令其改正。安徽证监局发现信达证券蚌埠淮河路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2014-2015年期间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二是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月,安徽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姚佐根在担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2014-2015年期间违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违规销售多支金融产品;二是对员工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月,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信达证券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业务合规人员配备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对同类业务未执行统一标准,合规检查和利益冲突审查不规范。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信达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辽宁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号、关于对张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号。决定书显示,经查,辽宁证监局发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业部原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二是对客户在电话回访中反映理财经理承诺收益的违规线索,未及时予以核查处理;三是在客户回访中存在工作人员诱导客户回答问题、未完整保存回访录音情况。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张瑛辉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张瑛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月,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祝瑞敏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77号)。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在开展ABS业务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ABS业务开展环节违规,风险管理缺位,部分ABS项目存续期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业务合规人员配备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对同类业务未执行统一标准,合规检查和利益冲突审查不规范。祝瑞敏作为时任直接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祝瑞敏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信达证券存在未完成香港控股平台的设立、返程参股公司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完成清理、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的规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此外,《境外办法》给予了长达3年的整改时限,但信达证券在整改时限内工作进展缓慢,对相关监管承诺事项的作出和执行较为随意,对监管相关规定的落实明显不够到位。信达证券上述情况违反了《境外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反映出信达证券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责令信达证券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日公布的《关于对祝瑞敏、吴立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显示,祝瑞敏作为信达证券分管境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立光作为信达证券合规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按照《境外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祝瑞敏、吴立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信达证券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祝瑞敏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
未入选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
6月22日,证监会网站公布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信达证券未能入选。
证监会网站显示,根据白名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证券公司合规风控及业务风险情况,经证监局初评、会内相关部门复核,现公布2022年6月证券公司白名单。白名单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降至BBB
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达证券分别为BBB、A、A、BBB。
据悉,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为基础,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整体状况。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业务活动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因发生重大风险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