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第二十三期
原标题:【政策导读】第二十三期
《关于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申报条件第2条调整:
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及以上,且至少满足下列2项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其他要求仍按《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2〕4号)执行。
申报起止时间:
申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20日
网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申报要求:
①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领域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独立法人或按照有关要求实行财税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
②申报项目符合《2022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技术条件》(附件1);
③项目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南城镇群区县项目投资门槛为本申报条件的50%;
④Ⅰ类项目开工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建设工期不超过30个月,进度达到80%以上。项目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有完善的立项证明,如核准/备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报表)情况,或项目实施计划书和企业董事会立项决议书,或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合同(内容包括名称、地址、工期、计划投资、实施内容、绩效等)等;
⑤Ⅱ类项目无具体建设期限要求,要求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取得明显效果;
⑥已通过2018-2021年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项目(含已认定智能工厂内包含的数字化车间)不得重复申报;
⑦同一申报主体本次只能申报一个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
⑧已认定智能工厂的企业,如有新建车间(自上一次认定智能工厂后开工建设)符合数字化车间认定技术条件,可再次申请数字化车间认定;
⑨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申报起止时间:
2022年3月9日10:00-2022年3月29日24:00
网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能化赋能行动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征集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领域
征集方向:
符合《2022年智能化赋能行动项目要素条件》
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独立法人或按有关要求实行财税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
②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
③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入选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清单(渝经信智能〔2021〕61号)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④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软件、网络、平台、安全、系统集成、上云服务等相关费用;
⑤项目应有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投入,建成后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项目申报的投资投入门槛为相应申报条件的50%。
填报起止时间:
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28日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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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admin发布于 2022-03-21 08:00:18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