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315”②丨2021年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司法解释持续完善以保护“散户”利益

封面新闻记者 刘旭强

回首2021年,虚假陈述案件重大欺诈、造假行为时有发生,数量保持高位,在去年证监会全年办理案件中,该类型占比高达27%。与此同时,一大批影响恶劣的虚假陈述典型案例也陆续判决,“散户”获赔金额记录屡屡刷新。

这背后正是相关司法解释的持续完善。在过去的资本市场诉讼中,中小投资者常是单枪匹马地与上市公司斗上多年。而现在,借助新《证券法》中特别代表人诉讼这一集体诉讼方式,个人投资者得以联合起来,在国家认定的投资人保护机构的介入下集体维权。

2021年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

典型案例也陆续判决

证监会通报 2021年虚假陈述案件数量居于高位

2021年,“虚假陈述”成为证监会立案调查通报中的高频词,也让投资者提高了对于它的认识和理解。

虚假陈述又名“不实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回顾过去一年的案件,我们不难想起:

2021年5月11日,全国首例诉讼代表人案宣判,法院判决飞乐音响因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构成虚假陈述侵权,打赢官司的315名股民共获赔1.46亿元,人均获赔39万元。律师认为,该案的受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典型实践,中小投资者诉讼维权有望步入“快车道”。

2021年11月12日下午,康美药业案一审宣判,该案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300亿的巨大造假金额,案件原告涉及55326名投资者,并一举刷新国内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赔偿记录——24.59亿......

相似案件繁杂,不再赘述。纵览2021年全年,引用证监会数据,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重大欺诈、造假行为时有发生。去年证监会全年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办理虚假陈述案件163起,占比达27%。具体来看,财务造假75起,同比增长8%;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32起,同比增长50%。

根据证监会通报信息,2021年虚假陈述案件呈现出三大特征:一是违法手段演变升级,刻意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掩盖造假。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惯用手法有组织、系统性造假案件约占60%。二是部分案件涉及金额大、周期长,市场影响恶劣。约60%财务造假案件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三是违法占用担保案件仍有发生,大股东通过多种方式套取公司资金。全年办理案件73起,同比增长69%。

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显威力

记者注意到,虚假陈述案件时常被曝光,背后正是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为证券市场规范发展提供的有力司法保障。其中,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影响较大。

过去,散户们和上市公司斗,几乎都要以年为单位。

有据可查的首例国内股东集体维权案,发生在2001年,四家公司违规操纵“亿安科技”股价,导致大批股民损失惨重。事发后,总计360余名股民联合向两家法院提出诉讼,从起诉到一审宣判,花去整整两年时间。

而新《证券法》出台,明确提出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当人数超过五十人,则可以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介入,代替所有受损害的投资人维权。

业内专家认为,单个的普通投资人,或许难以在和上市公司的较量中讨到好处,但当投资人们联合起来,在国家认定的投资人保护机构帮助下,上市公司也不可能再肆无忌惮地收割投资人们的利益。

法律供给源源不断

中小股民又迎来巨大影响的司法解释

2022年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继续提供虚假陈述相关法律供给

记者注意到,今年监管部门继续提供虚假陈述相关法律供给,为证券市场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追究机制等各项主要内容。

不夸张地说,这是一个对上市公司和公众、尤其是中小股民有巨大影响的司法解释。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披违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各地法院陆续出现一批投资者索赔胜诉的典型案例,‘前车之鉴’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应当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有重大警示意义。”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成员、高级合伙人应飞彪

有了司法的保障,在面临投资的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下,在实际索赔操作中,为何有的投资者可以获得全额赔偿,有的却被剔除索赔范围?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成员、高级合伙人应飞彪表示,受损投资者要想顺利获得赔偿,以下几点尤其值得关注。

首先,判断某只股票能否参与索赔,需要明确投资者买入股票的上市公司是否实施了虚假陈述行为,上市公司实施虚假陈述的标志性事件通常是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立案调查。

其次,判断某只股票可索赔的时间段。关于是否属于可索赔期间,投资者在看了有虚假记载的财报前买入,或在媒体爆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前卖出股票,都应该被剔除出可索赔的股票期间。

最后,投资损失如何计算。股价除了受虚假陈述影响以外,确实也受到证券市场总体的影响,在计算损失时要将风险比例扣除。此外,不同的测算机构测算模型、采纳的函数不同,得出的测算结果也可能存在较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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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发布于 2022-03-16 21:49:42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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