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家外资独资公募来了,施罗德基金获证监会核准设立
又一家外资公募来了!
1月13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发布《关于核准设立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设立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罗德基金”)。
证监会称,施罗德基金需要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组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批复函显示,施罗德基金注册资本为2.6亿元人民币,由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全资持股,注册地为上海市,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021年2月18日,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递交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审批》,时隔近2年终于获批。
施罗德投资集团成立于1804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管理资产总值达7734亿英镑,派驻在全球六大洲,并拥有超过5800名员工。该集团于1994年在上海成立其第一个中国内地的代表处,2018年由其在国内设立的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人推出其首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施罗德投资集团全球业务主管Lieven Debruyne(李定邦)表示:“中国在施罗德投资的全球战略中可谓是重中之重。多年来,为了更好满足中国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施罗德投资集团已组建了一支具备丰富本土经验的人才团队。施罗德投资集团具备了在中国公开市场和非公开市场的投资能力,力求为国内和海外投资者提供更周全的投资解决方案。我们很高兴获准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这是我们在中国全面发展的关键一步,增强了我们继续扩大在中国的业务和投资的信心。”
施罗德投资中国区总裁郭炜表示:“我们很高兴施罗德投资集团获批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等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我们将积极推进筹备工作。随着中国政府进一步开放中国金融市场,我们相信中国内地的基金零售市场和养老金市场已准备好迎接来自海外投资机构的差异化投资方案。”
这是继贝莱德基金、路博迈基金、富达基金之后,获批的第四家外资独资公募基金。除此之外,国内首家合资转外资控股公募基金也于不久之前诞生。2022年11月18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正式获得证监会批准,宏利投资管理收购天津泰达国际持有的泰达宏利基金49%股权,成为泰达宏利基金全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