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疫情防控,社保业务网上办!

(来源:汕头发布)

原标题:加强疫情防控,社保业务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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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为您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服务“网上办”、线下“预约办”,建议您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减少往来实体大厅次数和外出时间,实现不接触办、不见面办,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01

全面推广“不见面”服务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提倡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议广大群众尽量选择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汕头社保全面推广“不见面”服务,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和群众通过“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在线查询、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参保单位、参保人登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广东政务服务网(?orgCode=)或使用 粤省事小程序等在线办理事项。

02

“粤省事”进行业务预约办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综合服务窗口已开通“粤省事”小程序预约办理业务渠道,您可提前至少1天通过 “粤省事”进入 “亮码”栏选择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社保)专区”进行业务办理预约。在预约时段内到达大厅后,通过叫号机扫描“亮码”所示二维码取号,即可到窗口办理业务。

03

请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如您确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可以提前进行预约,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因当前疫情防控需求,进入服务大厅需扫场所码、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并配合测温后进入大厅。行程卡带星号人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服务大厅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待期间间隔就坐,有序等待叫号,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防止聚集。随行人员如非业务办理需要,请不要携带随行人员进入大厅。

来源:汕头社保

编辑:齐薇

校对:嘉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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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发布于 2022-03-28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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