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
原标题: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为公司正在建设的4个工程项目,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拨付)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7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向北部湾港集团拨付了公司申请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及“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5亿元,2022年3月18日,北部湾港集团已将上述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下拨至公司,并于当日就上述2笔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与公司分别签订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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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偿还金额为本金、借款期间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率
1、本金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本金0.50亿元、“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本金1.55亿元。乙方应按债券使用期限,2052年2月23日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2、利率
利率为固定利率,协议期内年利率按3.51%执行,起息日为2022年2月23日,2052年2月23日偿还本金及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政府债券按每半年付息,自2022年起每年2月23日、8月23日为付息日。
3、其他费率
(1)项目评审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0.4%。费率标准执行;
(2)发行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1%。费率标准执行;
(3)发行登记服务费:按政府债券资金的0.64%。费率标准执行;
(4)还本付息兑付服务费率:按还本付息金额的0.05%。费率标准执行。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
政府债券资金仅限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拨付)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7号)中,“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项目的建设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四)资金使用期限
政府债券资金期限为30年。
(五)监督和检查。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政府债券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包括乙方是否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是否按时归还本息,是否及时支出以及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后续事项
后续公司将分别向业主单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拨付获得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并与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由两家子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支用资金,并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集团的转账凭证;
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
3.《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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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发布于 2022-03-23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