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原标题: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该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由于本行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预计需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30,000万元。

2022年3月21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

1.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管理规定的业务类型。

2.本次预计额度不构成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冬梅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

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246,808.74万元、2,491,544.2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16,001.16万元、837,858.1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88,497.26万元、100,953.1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3,977.52万元、39,987.66万元。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行与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于本行正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发挥优质关联方资源优势,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本行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事前认可声明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基于与该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批。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对关联交易双方公平合理,定价和交易条件遵循一般市场化原则,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亦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他非关联董事认真审议并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了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并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增加关联交易基于本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行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行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行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admin发布于 2022-03-23 财经
上一篇:打通制造业金融服务堵点增加中长期资金供给下一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