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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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解答一.工伤保险费缴纳基数是多少,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如何调整
1.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
2.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工伤保险征缴范围:广州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3.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征缴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注: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各自应该是多少?按照什么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多少?
1.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目前都是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社会保险范围内的。
2.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丧失劳动能力暂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3.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非营利的特征。缴费基数是按不高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0 或不低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 为基数计缴基金。
4.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8 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9 单位7 ,个人2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2 -20 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一半,即6 -10 、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3 单位2 ,个人1 。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分别为1 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但是由于有所在城市区域不同相应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也有所不同。您可以到您所在城市的劳动局咨询相应的一切事宜。
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1.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来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支付的对象是全部职工,包括农民工、临时工等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的所有劳动者;二是工资的构成是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 解读 本条系关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来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支付的对象是全部职工,包括农民工、临时工等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的所有劳动者;二是工资的构成是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费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全国各行业工伤保险的费率幅度为0。5 —0 ,原则上控制在1 左右
五.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实践中,社会保险机构认定的工资总额,是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对其中个人缴费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了调整,即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3.《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