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时需要的材料(理赔材料)
最近很多各位大神在询问关于保险理赔时需要的材料的解答,今天须编为大家精心采编7条解答来给大家解说! 有97%游戏达人认为保险理赔时需要的材料(理赔材料)值得一读!
7条解答一.保险理赔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4住院医疗保险理赔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及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注:申请34两项保险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保险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保险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责任条款的约定进行给付。
3.申请人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上应同时加盖给付单位的印章。
4.申请意外伤害理赔给付的还需提供意外伤害说明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除需提供保险理赔申请表外,根据不同险种,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住院医疗学生学号,医院出具的就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和赔付责任有关的证明材料。
5.2意外身故受益人、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即提供户口薄,受益人身份证,法律上认可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提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3意外残疾学生学号,被保险人身份证,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诊断书。4意外医疗学生学号,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门诊发票原件及相关门诊报告单,如住院则出具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7.编辑语:以上就是不同保险公司不同类型的险种理赔时所需要的材料,客户在进行理赔时可可以按上面所述,逐一提交就可以了。
二.车险理赔都需要哪些材料
1.车险理赔材料:首先需要准备的车险理赔的资料就是当初买车辆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给保险单正本,还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派出所报案时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2.由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以及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三者受损车辆的赔偿凭证,记得复印件一定要重新盖一次公章,这样证明才会有效。
3.此外当确认具体的赔偿金额的时候,车主就需要提供车险理赔的资料——由汽车修理厂提供的修车发票,该发票必须是汽车修理厂的正式发票,而且发票上应该注明修理车辆的车牌号。
当然还有施救费票据,该票据的内容应该包括车辆的类型和施救内容等,是由施救单位提供。除此之外,还需自行复印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会员证复印件。如果复印件的印章模糊的话,还需携带证件的原件。被保险人在领款的时候,还需携带当初保险公司给车主的赔款收据样本。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应准备点什么材料?
1.车险理赔材料清单网点公示版理赔环节损失类型需提供的材料报案驾驶员《机动车辆驾驶证》、被保险车辆《机动车辆行驶证》和已经获得的事故证明索赔共同单证索赔申请书事故证明: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或当事人自行协商协议书车辆损失损失确认书、汽车维修行业专用发票和修理材料清单人伤案件医疗费针对门诊治疗,须提供历次就诊的门诊病历本/病情证明/诊断证明和用药处方/清单、检查报告、治疗清单;针对住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证明、转院证明、所有住院费用的“一日清单”医药费、住院费报销凭证误工费诊断证明、误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损失证明、纳税证明护理费护理证明、误工证明、收入损失证明、纳税证明同误工费/或者护理人员出具的护理费支付凭证残疾赔偿金残者伤残鉴定书、残者户口簿残疾辅助器具费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购买发票死亡赔偿金医学死亡证明/法医验尸报告、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费同上被扶养人生活费户籍证明和抚养义务人人数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被扶养人丧失收入证明续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证明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出院证明精神损害抚慰金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判决书交通费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的原因证明、住宿费报销凭证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物损案件损失确认书、购置或修复受损财产的票据、财产损失清单全车盗抢案件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立案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已报停手续、全套原车钥匙火灾事故案件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自然灾害事故案件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或当地媒体相关气象报道诉讼或仲裁案件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
四.出事故后需要准备哪些车险理赔材料
1.出事故后需要准备的车险理赔材料:首先需要准备的车险理赔的资料就是当初买车辆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给保险单正本,还有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派出所报案时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2.由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以及三者的赔偿收据及损失清单三者受损车辆的赔偿凭证,记得复印件一定要重新盖一次公章,这样证明才会有效。
3.此外当确认具体的赔偿金额的时候,车主就需要提供车险理赔的资料——由汽车修理厂提供的修车发票,该发票必须是汽车修理厂的正式发票,而且发票上应该注明修理车辆的车牌号。
当然还有施救费票据,该票据的内容应该包括车辆的类型和施救内容等,是由施救单位提供。除此之外,还需自行复印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会员证复印件。如果复印件的印章模糊的话,还需携带证件的原件。被保险人在领款的时候,还需携带当初保险公司给车主的赔款收据样本。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意外受伤的话,就需要准备医院提供的伤病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单据。其中该医院必须是交警队指定的医院,否则还要出示转院证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需出示的证明材料: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五.保险理赔需要带齐什么东西?
1.事故认定书原件或轻微协议书原件4三者定损单原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全责方有效行驶证复印件1份全责方当事司机有效驾驶证复印件1份全责方被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保人为单位的可不提供无责方有效行驶证复印件1份无责方在深圳或省外投保的交强险须承担400元无责交强险责任限额,可不提供该项复印件无责方当事司机有效驾驶证复印件1份无责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1份授权书一式2份被保人为单位的须盖单位公章医药费详单(护理费发票等相关正式票据)工资税单正本(一年)医院请假条单位请假条工资条(出事前三个月)派出所调解书赔偿收据(派出所出据)
六.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手续
1.保险理赔,分为很多种。也不知道你是问那一类的。寿险类的主要有:意外、医疗保障、重疾、投资理财、教育、养老等财险类的主要有:公司企业类的,个人房屋与固定资产的,车辆商业险与交强险的,投资经营的。
2.不同的险种,理赔手续也不一样。你需要根据保险产品的类型,登陆该保险公司的官网,查询理赔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几个注意的问题:注意保险理赔时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获知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的方式有三种:上门报案、电话报案、营销员传达报案。报案内容应包括如下事项:报案人姓名、电话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被保险人姓名、保险险种及保险单号;出险性质疾病或意外、日期、地点、原因及事故的经过。
3.其次,确定此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客户也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向业务代表咨询或拨打公司的语音电话进行再确认。以寿险为例:若发生的事故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客户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持相应的证件到保险公司理赔。
4.若涉及被保险人可在多处获得赔偿的情况,申请人须事先出示单位开具的医疗分割单,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单位已支付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提供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依据上述文件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5.最后,客户或委托人将理赔所需单证交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将进行审核、计算,确定赔付金额,处理完毕后电话通知客户前来领取理赔金。
遇到一些简易案件和常规非调查案件,在单证齐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工作。对理赔额度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交通事故保险人伤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理赔需要的材料: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维修费发票;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发票、片子,诊断证明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3.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4.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5.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7.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8.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0.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1.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2.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参考资料来源:-交通事故赔偿参考资料来源:-理赔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