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后能二次报销吗(社保住院可以二次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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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解答


一.一般职工医疗保险可以二次报销吗

1.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

2.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 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 ,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二.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

1.一般职工医疗保险可以二次报销。“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2.二次报销报销条件: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3.二次报销报销金额“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

三.医保可以二次报销吗

正常报销流程后还可报销第二次。1万块是第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新农合只是基础保障。想要看得起病,还得自己去配齐保险。

四.现在的住院费有没有二次报销

1.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如下: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

2.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

3.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

4.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 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住院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时报多少?

5.如果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较多,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 ,个人支付30 。

6.一年以内,大额医疗互助的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10万元。扩展资料:二次报销具体算账:假设某患者老张是一位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2013年他看病总共花费了20万元,这其中在新农合报销范围之内的费用为16万元。

7.假设新农合为其报销了60 ,也就是报销6万元,自己支付了4万元。由于目前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数据没有出来,我们先以2012年的数据来估算,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476元,我们以6万元进行估算,这6万元就是起付金额,4万元减去6万元,超过的部分为8万元,这8万元就是大病保险可报销的部分。

8.这8万元由于低于5万元按照50 的比例报销,可报4万元。也就是最终老张大病保险报销了4万元。如果老张2013年花费更多,纳入大病可报销的不是8万元,超过了5万元,超过部分将按照60 的比例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二次报销

五.生孩子职工医保可以二次报销吗

1.不能生孩子,走的是生育津贴,而职工医保仅仅是对职工生病住院而产生的医疗保障,所以说这是两种保险的方式,生小孩儿是不能用职工医保进行二次报销的

六.社保卡第二次住院可以报销吗

1.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2.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4.转诊转院结算: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5.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

6.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小投发布于 2022-03-10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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