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工作误工费怎么赔偿(我在工地工作误工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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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解答一.建筑工人误工费怎么算
1.建筑工人误工费算法具体如下: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若被认定有伤残等级,计算时间只能是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签署日期的前一天,而不能按照鉴定书中所记载的误工时间。
4.因此可能会面临着司法鉴定离受伤日越远,则获得全额支持的机率越大,但定残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的情况,这需要受害人根据具体的情况衡量。
5.扩展资料: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6.误工费同工资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资是依据劳动合同所享有的报酬,而误工费是因为身体受到侵害获得的赔偿。
7.若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规定,不仅可以向第三人提出民事赔偿,还可以请求社保部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8.这时,误工费和工资能够同时获得但如果职工不是在工作中受伤,就要看雇佣单位是否停发了工资,如果雇佣单位在其受伤期间继续发放了工资,由于受害人没有丧失这部分的工资,因此不得主张误工费,但对因请假被扣发的工资,受害人仍可以主张误工费。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工地工人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
1.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
2.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3.第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兼职限制规定。
4.第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5.第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7.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在建筑工地上出现工伤怎么算误工费?
1.误工费就是按天来计算,你一天能够挣多少钱,误工费一天就给多少钱,你因为出现工伤耽误了多少天工作,用天数×每日的工资就是你总的误工费。
四.工地工伤误工费怎么算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计算。
五.农民工工伤误工费怎么算
农民工工伤误工费,按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算,而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六.工地发生了工伤事故,误工费应该补助标准是多少
1.工地发生了工伤事故,误工费与原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 或者30 。
7.扩展资料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8.(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工伤保险条例
七.在工地受伤了,怎么算误工费
1.误工费是因工伤误工的天数乘以日工资160-180元,如误工时间是半年,误工费是半年的工资收入复数额。
2.冬季单位停工,职工可到其他单位工作,单位还应支付误工费。交通费以实际的票据为依据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法定赔偿制项目还有护理费、医疗费、营养费等,评上伤残等级应有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八.现在建筑工地工伤事故误工费什么标准赔偿
1.工伤没有误工费的补偿,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
3.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扩展资料:工伤事故的补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①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②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至27个月。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5.伤残津贴①享受条件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②待遇标准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 至75 。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 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6.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①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②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维权建议搜集证据寻求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9.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
10.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
11.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
12.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13.所以,劳动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
14.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协商不符合工伤赔偿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不同意补足的,建议劳动者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如果劳动者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参考资料来源:--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