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误工费(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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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1.合理的,正常来说,伤者只能得到一份的赔偿,不能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都享受。可以拿个待遇高享受哪个,先享受待遇低的了,那么待遇高的,可以补充赔偿。简单说,工伤经过计算应该赔偿你10万元。但按照交通事故计算应该赔偿12万元,那么你在单位得到了工伤10万的赔偿,还差2万,这2万可以由保险公司补偿。

2.也就是你最终得到了最高的赔偿。如果单位的赔偿已经超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额度,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再赔偿你了。一般保险公司赔偿的都比较少。因为保险公司计算的误工费很麻烦,要你提供3个月以上的收入证明,以后完税证明,单位未发工资证明,然后才能按照实际收入赔偿你。

往往私企打工的都提供不了这样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当地的平均收入来赔偿。保险公司赔偿的标准,就是要拿出证明,没有证明的,赔偿标准就是按照当地的平均收入来赔偿。

二.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怎么算,最少算多久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计算公式是: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3.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4.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伤者的误工费是按照什么赔付的?

1.根据保险相关规定来确定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3.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4.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5.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

6.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7.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生活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额或者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人员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2.理由如下:首先,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作了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第24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7.”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8.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所以,保险人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扩展资料:事故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9.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10.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11.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 和15.5 ,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 和34.2 。

参考资料: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中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五.保险理赔误工费

1.首先,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是需要你们单位提供出事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的,如果是发到手里的那也有工资清单的,单独开一个你一月收入多钱工资的证明是不行的。

2.其次,误工时间应根据伤者自接受治疗到康复所需的时间确定,以就治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例如: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住院记录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要求在家休养的证明等,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在多长的时间内无法正常的从事工作与劳动。

3.最后,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受到损害,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

是否需要护理,应当有医疗单位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所以你的情况是生活可以自理的。

六.出了交通事故伤者皮外伤索赔误工费

确实误工了,就有权要误工费。一是要看医院给开的诊断证明,伤者需不需要在家休养,需要的话,要几天。二是看单位实际开具的误工费损失证明。以你说的情况,即使有误工费,也就几天的事。如果没这个需要,一般产生的误工费不会多,也就是治疗那一两天和定期复查的时候有一点儿误工费。你们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赔偿协议。但事故责任既然到了交警队,肯定是由交警出了。

七.车祸误工费理赔问题

1.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定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3. 解释 本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金支付对象和时限的有关规定。本条第1款第1句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金支付对象为被保险人或者为受害人。由于受害人不具有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实务操作中,一般由被保险人首先向受害人赔偿,然后凭借赔付凭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审查相关证明后,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4.为了确保受害人能真正获得保险保障,本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受害人直接赔偿保险金。虽然受害人并非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保险公司主张权利,但根据《保险法》第50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5.这就可以避免产生被保险人利用保险合同和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或者扣留、扣减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现象,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6.本条第1款第2句规定了保险公司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为了防止医疗机构因当事人不能缴纳抢救治疗费而拒绝或者放弃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者,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7.但是,考虑到医疗费用拖延支付会加重医疗机构经济负担,影响抢救治疗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积极性,本条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

8.在一般情况下,由被保险人先行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当被保险人未随身携带所需资金或者无支付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进行支付或垫付。

9.需要由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首先,由公安部门向保险公司出具相关的支付或垫付费用通知。公安部门出具的通知上应当列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当事方和受害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与垫付抢救费用相关的事项。

10.当事方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机动车牌号、车辆类型、驾驶证号、保险公司名称、保单号。受害人基本情况包括:受害人的归属即受害人属于行人或某机动车车上人员、受害人损伤部位及程度、抢救医院名称、地址以及已发生的抢救费用等相关情况。

11.其次,保险公司对于需要支付或垫付事项进行初步核对。包括审核出险车辆是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是否有效、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抢救费用支付是否符合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条件等。

12.经核对,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支付抢救费用: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保单有效;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被抢救人员属于被保险机动车肇事致伤的本车以外的受害人;抢救行为及抢救费用支付必要、合理,并且符合有关诊疗规定。

13.经核对,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垫付抢救费用: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保单有效;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但符合《条例》第21条规定的垫付情况被保险人醉酒驾车、无证驾驶、被保险人故意以及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抢救人员属于被保险机动车肇事致伤的本车以外的受害人;抢救行为及抢救费用支付属于必要、合理,并且符合有关诊疗规定。

14.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限。本条第2款规定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需要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首先由公安部门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相关的垫付费用通知。公安部门出具的通知上应当列明:肇事机动车车牌号、驾驶人姓名、受害人姓名、受害人损伤部位及程度、抢救医院名称及地址、交通事故原因等情况,并且注明属于救助基金

八.出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赔偿

1.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收入计算。误工期限,根据受伤到治疗康复期间,当然是受伤不能工作的期限,不是所有的康复期限。误工费的赔偿有责任一方承担,全责就是全部承担,其他责任的根据责任在交强险外划分,并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划分责任。

通过和律师们“@与详细问下这方面的赔偿多少。

小投发布于 2022-03-10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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