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付标准行业赔付标准(车祸理赔标准)

最近很多小可爱们在搜觅关于车祸赔付标准行业赔付标准的解答,今天习编为大家精心采编8条解答来给大家解析! 有79%游戏狂人认为车祸赔付标准行业赔付标准(车祸理赔标准)值得一读!

8条解答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标准

1.由于交通事故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各省标准因此不能明确告知赔偿金额,告知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供你参考:医疗费。

2.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

3.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丧葬费,当地当年六个月在岗工资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当年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的20倍,被扶养人父母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二.车祸赔偿标准

1.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第六章损害赔偿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3.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4.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5.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7.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8.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第三十八条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10.第三十九条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11.第四十条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第四十一条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责任提出赔偿意见,随同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公民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三.关于车祸赔偿金的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

1.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一般的赔偿是6:4的赔偿责任,医疗费 误工费5*3*当地每天误工标准 护理费17*每天护理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17*每天标准 伤残赔偿金20*10 *当地每年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费及处理事故必要开支=总费用。

总费用你自己承担60 ,对方承担40 。具体标准你到常熟当地交警或法院咨询一下就清楚了。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标准主要分为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具体内容如下: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4.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5.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6.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7.《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9.《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

六.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1.保险公司会在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的损失予以赔偿,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万,其中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千,其他赔偿11万。

2.商业三者险要根据车辆投保额而定。保险公司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2015年武汉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3.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4.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5.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0849元/年。

6.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0849元/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

7.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四其他损失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1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1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

2.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10

八.车祸发生了,有哪些赔偿项目呢?各项目赔偿的费用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啊?

1.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问题以双方协商为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2.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

3.医疗费需要与受伤治疗有关,受害人治疗其他疾病的费用不属于赔偿的范围。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4.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5.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6.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受害人户口的不同,其依据的赔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受害人系农村户口,但是长期生活在城市里,可以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予以赔偿。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7.)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8.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9.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0.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

11.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1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同一事故中造成多人死亡的,其他人可以按照最高的人的标准予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收入x20年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

13.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4.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5.”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

16.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17.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18.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

19.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则一律负担5年的扶养费。

20.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误工费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2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2.”误工费计算公式=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需要住院治疗,其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需要加强营养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费用。

23.需要医院出具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为: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4.”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的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护理费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25.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为: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6.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2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根据上述规定,护理费的计算应视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算标准。(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已在本书有关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部分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此不赘言。(二)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计算公式为=护理人员的收入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交通费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8.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29.”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

30.另外对于营运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经营的,其必要的经营损失也有权利获得赔偿。十丧葬费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

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丧葬费的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小投发布于 2022-03-09 财经
上一篇:公司一般几号交社保(深圳公司一般几号交社保)下一篇:怎么在线上购买保险(如何在线上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