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出院后的理赔需要什么材料(伤者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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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解答一.发生交通事故病人出院后保险公司理赔据体需要哪些东西
1.需要你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账号,伤者的资料,还有住院单。这个要看你是哪家保险公司了,不同的保险公司,理赔方法也是不同的,我总结了一些基本的信息你可以看一下。
2.医疗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医保相关规定。与交通事故无关费用不予赔付。医疗费票据原件、门诊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相关报告单、病案、出院证、用药清单还有护理费:护理人员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况,特殊情况如需二人以上护理,须就诊医院出具证明或鉴定意见,并征得保险人同意。
3.伤者出院后不再承担护理费用。护理人员收入证明、陪护证明、合法正规的误工证明、收入减少证明事故发生期间3个月工资表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你有工作还要出示误工费:按伤者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所在地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伤者收入证明须加盖财务章和公章,月收入超过完税额须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误工时间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参考医疗机构证明,已评定伤残者,能够证明其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评残前一天。
二.车祸出院后的索赔流程
1.车祸出院后,应该尽快理赔。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出院后休息时间;(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2.(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另外,根据实践,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因为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往往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
3.伤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出具书面证明。
三.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1.理赔的步骤其实大家都知道,一共就3步:步骤报案有很多渠道可以报案,比如:客服电话、官方APP、官方公众号或者是给线下代理人打电话,都可以联系到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报案的时候,可能需要我们提供保险合同、被保人身份信息以及事故起因经过结果等相关资料。步骤理赔资料整理报完案之后,保险公司会派专人指导报案人收集资料,大概如下:具体可见下表很多保险公司现在也可以线上提交理赔资料了,方便了很多。
3.步骤保险公司审核资料齐全之后,保险公司的审核人员就开始进行审核,只要符合标准,基本上几天就可以打款。
4.如果存在争议,就会进行:协商:与被保人针对赔不赔、赔多少的问题进行沟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进行到下一个环节。
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次进行沟通,如果还是没有办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了。总而言之,理赔是根据产品条款、相关医学法律指引、公司操作指南来进行的。如有更多保险疑问,就来 深蓝保 看原创文章哦!
四.交通事故伤者需要什么材料来理赔?
1.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2.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单据原件给谁?
3.注意,发生事故后,先报销商业险,留好复印件,然后走新农合。
复印件给新农合领取部分医疗费。法院出示原件后留复印件。商业保险公司需留原件。如对方有保险,先满足对方需要。因为对方赔付后要找保险公司理赔。
五.交通事故保险人伤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理赔需要的材料: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维修费发票;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发票、片子,诊断证明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3.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4.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5.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7.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8.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9.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0.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1.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2.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参考资料来源:-交通事故赔偿参考资料来源:-理赔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