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2020)
最近很多童鞋在搜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的解答,今天闵编为大家选取6条解答来给大家阐释! 有97%学生认为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2020)值得一读!
6条解答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明细表
1.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5.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车祸赔偿有哪些费用明细
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4.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6.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7.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8.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9.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0.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1.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12.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赔偿金1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3.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4.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15.2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6.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17.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1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8.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扩展资料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19.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20.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事故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明细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当予以赔偿下列事项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用有固定收入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按三年平均收入;无法举证的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期限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因残无法自理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医治无效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岁;无劳动能力或无经济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依法应当承担部分,多人的,最多不超过一人数额。
7.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8.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予以确认
四.江苏车祸事故赔偿明细?
1.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
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五.交通事故赔偿清单怎么写?
1.你先要去做一个法医鉴定哟,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你看离婚诉讼程序。住院费不说解释了,出院的时候医院给了你一份住院清单,记录着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对比一下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费,就是你在医院的医疗费用,比如手术,交通事故认定书。打钢钉,取钢钉,这些都属于医疗费用,但是要特别注意,对于保险公司,医疗费不是100 报销的,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用是按照当地的医疗保险情况来定,比如有些药物或者治疗都不属于医疗范围,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一样也不会承担,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当事人去协商报销。
2.护理费,顾名思义就是你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别人照顾你的生活而付出的。误工费,这个就需要你的工作单位开具最近三个月的工资表,保险公司会根据你最近三个月的工资表的平均数进行赔付。
3.伙食费,就是你住院期间吃饭的的钱,这个虽然没有明确的保准,但是你也不能说你天天都吃燕窝鲍鱼,按照平均正常一天有荤有素来评定,这个不会给太多的。
4.医疗费:已经发生的与事故相关的费用,剔除医保不承担的费用后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护理费:住院天数*当地居民服务业标准4误工费:住院天数 休假天数*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天交通费:有票据,有时间地点,能说明是与事故相关的费用伤残赔偿金:鉴定后按等级计算赔偿=
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1.赔偿项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