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补缴养老保险(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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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解答一.个人补交养老金有什么新政策?
1.个人补交养老金新政策具体如下: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二.什么情况下?个人可以补缴社保?
1.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2.方法/步骤《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3.《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4.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5.《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6.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7.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8.补缴的比例是多少?
9.《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 的比例缴纳。
10.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11.《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12.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13.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14.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15.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16.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17.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18.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19.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三.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1.不管你换了多少公司,区别如下:有单位:单位、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保无单位:属于失业的,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暂缓缴纳,属于其他情况的,可以参加城镇人员社保,自己缴纳社保公积金除外。
2.你现在如果由单位,只要将中断这段时间的社保补上即可公积金可以让现在所在单位代为补缴;如现在无单位,办个失业证,直接到所属区行政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补缴即可。
3.扩展资料: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4.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5.不一定。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6.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所需材料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
8.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9.《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10.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报销医疗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 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 左右确定。
1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1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参考资料:-社保补缴
四.个人可以往前补交养老保险吗
1.个人可以补交养老保险以山东省为例,但是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山东省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补缴范围和条件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三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5.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6.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7.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8.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扩展资料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9.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
10.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5 。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企业补充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11.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个人储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参考资料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
五.养老保险可以自己补缴吗
按政策个人不能补缴,要找个单位来补缴,如果当地做不了,可以在外省来补缴。
六.个人补缴养老保险
1.是这样的,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 =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 =2000左右/年。
2.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
3.同时,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4.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5.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