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之一是被保险人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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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解答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之一是被保险人必须有
1.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死亡或残疾的结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至少包含三个条件: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
2.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扩展资料:保险责任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
1.意外的定义: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事故。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
2.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
3.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
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三.什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2.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3.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四.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有哪些特点
1.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目前市面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有: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基本配置:综合意外险综合意外险是保障范围最广,费用最高的意外险。任何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都在其保障范围内除外责任不包括在内。通常综合意外险可通过600元保费实现一年期约50万保额。多数产品可附加选择意外医疗、救护车费用等,保障内容越多保费越高。综合意外险作为意外险的基本配置,在此基础上大家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短期特定意外险。
2.补充配置:交通意外险从字面上理解:交通造成的意外,包括航空意外、铁路轮船意外、客运公共交通意外、轨道交通意外、私家车意外等等,交通意外险会包括其中的一项或几项。
3.目前交通意外险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种是灵活型,各种保额自由组合,互不关联,选择较多,价格略贵;另一种是固定型,确定一项保额后按比例自动生成其他项的保额,比如选定航空意外100万,自动生成火车20万、汽车10万,后两项的保额按照第一项的保额默认生成不能修改。
4.包含上述提到的大多数交通意外种类的交通意外险200元保费可实现一年期约50万保额。这里提醒大家,交通意外险仅针对交通事故,一般指交通工具倾覆、出轨、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他物体碰撞造成的意外伤害。
5.在交通工具内部其他原因造成的意外不在保障范围内,比如在地铁站被挤落站台、在公交车内被精神病患者扎伤等。
6.特定配置: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通常会将滑雪、潜水、骑马、攀岩等其他意外险不保障的范围囊括进来。还会对包括旅行绑架和非法拘禁、身故遗体送返、随行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费用提供保障。通常旅行社为游客集体投保,游客也可自行投保。期限有1天至90不等,游客可在出发前根据实际行程自由选择。价格依据选择保障范围不同相差较大,从十几元到几百元不等。投保意外险小贴士:意外险为消费型保险,与年龄关系不大,以一年期为主,在投保时需记住保障期间,到期及时购买,避免造成保障空档期;意外险生效日期在无特殊规定下是通常为购买日次日零点,当天购买不生效需要提前购买;保险除外责任通常包括:醉酒驾车、无证驾驶、吸毒、自杀等;为避免道德风险为未成年人投保意外险身故保额以10万元为上限;通常“猝死”认为是疾病造成的,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五.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1.一,定义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InjuryInsurance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2.二,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三,不可保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四,特约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3.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五,赔付方式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4.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疾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疾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参考文献:《保险类研究生系列教材·保险学理论研究》
六.什么是人身意外险
1.问题: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意思?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2.保险人的给付,通常包括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丧失手足或失明的给付,因伤致死给付,以及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普通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因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
3.与健康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伤害保险合同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的变化。
4.“意外伤害”的范围(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
5.(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6.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和保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值保险。
7.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
8.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00元。
9.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影响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因素有哪些?
10.影响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一是被保险人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二是保险期限的性质。
11.危险程度高,保险费率高,危险程度低,则保险费率低。保险费率一般分为4个档:第一级主要是非生产部门的脑力劳动者,年费率为3 ;第二级主要是轻工业工人和手工业劳动者,年费率为5 ;第三级主要是重工业工人和重体力劳动者,年费率为7 ;第四级主要是职业危险比较特殊的劳动者,年费率为10 。
七.意外险指什么意思
1.人身意外险的特点如下,您可以参考:(1)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这里的“身体”,是指人的天然躯体。
2.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
3.(2)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意外事故,既是伤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保险给付的根据。
4.所谓“意外事故”,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5.另外,关于人身意外保险产品,您可以看看以下,作为参考:“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吉祥年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和“年年无忧”综合意外险白金计划这三类的价格都在100元左右,保障期限是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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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什么是人生意外险
1.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