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交通事故)
最近很多队员在找寻关于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的解答,今天侯编为大家搜罗7条解答来给大家分析! 有89%菜鸟玩家认为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交通事故)值得一读!
7条解答一.保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1.以下9种情形,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为此,驾驶员需要特别注意: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被保险机动车未经过年审;灯泡单独破损、在未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的情况下玻璃单独破碎(包括汽车后视镜损坏)、车轮单独损坏(包括轮胎和轮毂单独损坏);即便车主买了“盗抢险”,但不是整车被盗或被抢的前提下,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在未购买“车身划痕险”的情况下,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二.哪些情况保险是不赔的?
1.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免责条款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2.为此,《合同法》第52条对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3.之所以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坚决禁止。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显失公平的无效。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5.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其无效。
6.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7.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出于保护其身利益的目的,而设立一些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签约时既不向对方当事人提醒,也不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任何说明,致使对方当事人要么懵懂签约,要么被迫接受其条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合同法要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提醒合同中所免责条款约定的关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有关条款,并对此条款的本义作出详细说明,在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后方能生效。
8.故意不提醒注意或作出说明的,则此条款无效。去年以来,我院曾受理多起因保险合同而设立免责条款的案件,皆因保险公司未尽提醒说明义务而败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这种形式合法地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相违背的。
9.并且在实践中,这种免责条款也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所以必须加以以禁止。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大多出现在雇佣合同、医疗合同以及与人身权相关的合同中。从国家法律对人身侵害的制裁具体考量。人身伤害之责任亦不能事先约定免除。侵害人身权的行为不仅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否定,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此种制裁在民事领域内不是以人身惩罚为原则,而是以强制分割方法,真实支付损失赔偿为手段,若允许事先免除人身伤害的责任,则无法使被侵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使行为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使法律失去其应有的效用。
10.关于人身伤害的不能免责,应是绝对的,并无轻重之分。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常以以下四种形式出现:免责条款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除责任为表象,而以限制请求期限约束当事人的请求权,借此逃避法律的规制。设立固定赔偿金额或模式。即事先约定在发生人身伤害责任时,应承担责任方以一笔金额固定的款项作赔偿,不足部分则予以免除或以一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赔偿,而不按相关法律规定据实赔偿。
11.以上四种形式的免责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均应依合同法之规定确认其无效。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3条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不能事先约定免除。该项规定系由过错程度控制免责条款的效力。从过错程度看,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责任是否允许被事先特约免除,与国家对违法行为否定性评价机制有关,无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是触及了社会一般道德范畴,还是属于违法范围,均应遭受否定性的评价,属于国家、社会所抑制的范畴。
12.当然对于因一般轻微过失而造成的损害,虽同样应受到否定性评价,但因其对社会秩序、社会以公共利益触及不大、影响甚微,因而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调。
13.司法实践中对一般轻微过失的损害的态度是: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予以支持;受害方愿意免除侵害方责任的,予以尊重。
然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产生的责任,没有任何可免除的理由。
三.车辆出险,有哪些情况是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
1.酒后驾车:在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责因驾驶远饮酒造成的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目的就在于,约束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法规,杜绝酒后驾驶,尽可能地保证车上人员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未年检车辆:车辆年检是为了保证车辆本身上道路行驶符合法律规定的规定,年检主要包括为期检测,违章情况,外观检测,上线检测等,以尽可能保证车辆处于一个安全行使的状态。
2.驾驶证未年审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很多车主会加装音响,行李尾架等,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这些新增设备赔偿。
3.部分零件被偷不赔: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抢盗,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4.放弃追偿权不赔:汽车出险后,如果是别人的责任,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时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嫌麻烦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因为这等于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修车期间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此外,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收到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四.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拒赔?
1.保险公司10大拒赔理由1。故意毁坏车辆这里说的故意毁坏是保险公司的说法,除了那种骗保的情况外,还有一些是你在不知情时被划分进入此条的。
2.比如你在车内放置打火机、摩丝、空气清新剂的易燃易爆的物品,发生爆炸后风挡玻璃被炸碎,这种情况下在保险公司那里就算做故意毁坏车辆,是不能得到赔偿的。
3.车辆不在规定使用状态假如你的车没有年检,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是拒赔的,因为你不在合法的使用状态内。还有当你的车放在修理厂,第二天发现出事故了,保险公司也是不赔偿的,理由是不在你的使用状态内,这个时候要找修理厂赔偿。
4.对方全责但不赔偿你一点责任没有,但是对方没有赔偿能力,这个时候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你的,除非能证明对方的情况。
5.涉水险二次打火车辆如果上了涉水险,在涉水路面或车辆被水淹后发动机受到损害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是如果你自己又进行了二次打火,那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6.不报案或延期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要求车辆出险48小时内报案,出了48小时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所以打个电话也不费什么事,出了险还是尽快报案比较稳妥。
7.还有就是不报案的,如果你都不报案,那保险公司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也不会给你钱的。改装车辆不申报的保险合同里会写明车辆转送或增加车辆危险程度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增加车辆危险程度主要说的就是改装车辆。
8.这里提到的改装比较容易产生误解。你改装排气管按理说不应该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但你改装发动机是否就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增加呢?
9.现有的法院判例表明,改装了发动机的车辆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会合法拒赔。
10.新车被盗新车就是指新买的还没上牌的车辆,就算你上了保险,再没上牌之前起作用的也只是交强险和三者险,车要是丢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11.本人和家人因车受伤四项主险里的三者险是针对人的保险,但这里针对的人不包括你,也不包括你家的人,当人员受伤产生费用时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要自己掏腰包。
12.针对自己人的专门有一个保险,叫车上人员险。醉酒驾驶这个也不用太过多的解释了,大家都明白,出了事不仅保险公司不赔钱,你本人还要得到法律的制裁,最好的办法就是酒后不动车。
13.无照驾驶这个也不叫好理解,说白了你连开车的资格都没有,谁还会给你赔偿,不过这里要强调一点,比如持C本开大客车这种情况也算是无照驾驶。
五.汽车保险里面哪些情况是不理赔的啊?
1.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不赔、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自车撞了自家人不赔、未上牌照的车不赔,应该还有,我只记得这几种了,LZ可以去淘车险上咨询一下,有专业人士回答的,比较全面。
六.汽车交了全险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
1.交了全险,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赔收费停车场丢车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2.驾驶员故意事故: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
车辆内物品丢失:根据保险产品中的保险范围规定,盗美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车辆撞了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因此,驾车者如果不小心撞上了自家人,保险公司不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①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②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③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④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⑤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⑥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⑦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⑧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⑨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七.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哪些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付
1.文道全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
3.因此当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或者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受害人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4.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