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有哪些赔偿(出了工伤有哪些赔偿务工有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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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解答


一.工伤该得到哪些补偿?

1.您好,我是在校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您可以享受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3.三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六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7.七护理费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所以食宿是要单位支付的。申请伤残鉴定应该在您基本治疗结束以后,基本可以断定您此次受伤对劳动能力的影响之时即可。具体请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

二.工伤有什么赔偿

1.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3.三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六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7.七护理费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8.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八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9.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0.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1.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工亡待遇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范围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1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17.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18.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要求:第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19.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待遇标准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0.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编辑本段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1.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般伤情医疗费: 29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29条4款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 计算。

22. 单位支付 交通费: 29条4款 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因公出差标准计算 单位支付 食宿费: 29条4款 同交通费条件一样 单位支付 康复性治疗费 29条6款 基金支付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30条 国家规定标准 基金支付 工资、福利: 31条1款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 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 单位支付 护理费: 31条3款 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 单位支付 造成残疾生活护理费 32条2款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 、40 、30 基金按月支付 A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33条 1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3条1款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4月*本人工资/月 二级22月*本人工资/月 三级20*本人工资/月 四级18*本人工资 基金支付 3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 基金支付 B 五级、六级 34条 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本人月工资 基金支出 2 伤残津贴: 难以安排工作的 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单位支付 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

23.六级6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 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 4 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 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 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 单位支付 C 七级至十级 35条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基金支出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 7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10级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 4 伤残就业补助金 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 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单位支付 工亡丧葬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基金支出 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配偶40 ,其他亲属30 ,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 。

24.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 基金支出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见义勇为的,按60个月发放 基金支出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赔偿数额3个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资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

三.工伤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1.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3.三交通费、食宿费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六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7.七护理费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8.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9.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0.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1.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十一工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范围: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1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17.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1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要求:第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19.十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四.工伤该赔偿一些什么?

1.不是赔偿,是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是:医疗费由单位出;营养费按本单位员工出差补助标准的70 给付;如果需要护理,可以是单位派人护理,也可以是家人护理。

2.如果家人护理,护理费参照每天50~60元的标准双方协商;医疗终结后有个一次性伤残补助前提是必须够伤残等级;如果够伤残等级并且医疗终结后从原单位辞职还有个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工伤可以得到一些什么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然后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六.工伤具体赔付哪些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5.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6.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太长我就不给你粘贴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等级鉴定。

7.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8.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9.上述所有费用按规定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按规定就要由单位来支付

七.工伤有哪些赔付!!

1.工伤的赔付一般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工资、护理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补助费用的。

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的话,除了享受工伤赔偿外,还能要求交通肇事方承担赔偿的。不过一般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获得的。

八.工伤赔偿有几方面

1.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4.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 、85 、80 、75 。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 、30 。

5.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 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7.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 的伤残抚恤金。

8.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

9.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 、50 、40 、30 的生活费。

10.3职工因工死亡,可享受以下待遇:①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计发。②一次性工亡因工死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8个月发给,其中对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死亡的按60个月发给。

11.③按规定可以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的,其配偶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发给,其他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30 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 。

抚恤金总金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小投发布于 2022-03-09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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