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工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最近很多学生在搜集关于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解答,今天由编为大家甄选8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析! 有97%大神认为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工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值得一读!
8条解答一.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你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你本人去申请也行。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你至少构成九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金”的数额各省市规定不同,你在网上查看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知道了。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二.工伤赔偿标准
1.进行工伤鉴定,不同等级有不同的标准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3.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1条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6.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伤残保险待遇一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7.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二伤残津贴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
8.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9.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10.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四伤残津贴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 。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1.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六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1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8.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9.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1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4.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5.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16.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7.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18.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9.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20.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1.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22.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23.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4.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第四十二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四.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3.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1条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这里有工伤赔偿标准啊,这里有工伤赔偿标准,我还是找不到工伤赔偿标准,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工伤赔偿标准的网址吧,工伤赔偿标准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工伤赔偿标准,谁要是可以找到工伤赔偿标准,就告诉我工伤赔偿标准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工伤赔偿标准,找到工伤赔偿标准挺不容易的啊,这儿有工伤赔偿标准啊,这里有工伤赔偿标准,我还是找不到工伤赔偿标准,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工伤赔偿标准的网址吧,工伤赔偿标准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工伤赔偿标准,谁要是可以找到工伤赔偿标准,就告诉我工伤赔偿标准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工伤赔偿标准,找到工伤赔偿标准挺不容易的啊,谢谢啊
五.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按上述规定,需要先作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5.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太长我就不给你粘贴了可以初步判断为九级或者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6.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8.上述所有费用按规定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按规定就要由单位来支付
六.工伤认定赔偿标准
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工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3.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4.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7.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8.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9.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10.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11.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12.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参考资料来源:-工伤赔偿标准
七.2020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的评级是要等伤者伤势稳定后才能做的,不稳定是估不出来的,相关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如下:伤残保险待遇一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二伤残津贴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
3.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5.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四伤残津贴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 。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6.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六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7.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八.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扩展资料:工伤赔偿标准注意事项: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
3.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参考资料来源:-工伤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