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计算(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计算)

最近很多粉丝们在搜集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计算的解答,今天迟编为大家分类整理8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答! 有87%小白玩家认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计算(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计算)值得一读!

8条解答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怎么算

1.养老保险的缴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28 其中单位缴20 个人交8 ,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进入统筹账户。

2.比如你的月工资是3000元3000*20 =600进入统筹账户3000*8 =240元进入你的个人账户。

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算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计算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

2.个人养老保险是按缴费基数的20 缴纳的,其中缴费基数的12 划入统筹账户,缴费基数的8 列入个人账户。

3.以后退休时计算养老金金额同样分二部分。一部分是从统筹账户中计算,就是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从个人账户中计算,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 ,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

4.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三.养老金个人账户是怎样计算的

1.毫无疑问,参加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是你的最佳选择,这是因为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是政府行为。回答你20年后退休,每个月大约可以领到多少钱的养老金难度太大,简直无法回答。由于你的缴费情况等资料都不掌握,当地近20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等都是未知数,无法为你计算准确的养老金月领取额。

2.所以,只能告诉你计算方法啦。各地情况有差异,但基本原则相同,从2006年1月起执行。因比较专业,你的慢慢学,才会计算。以下是计算方法,你自己测算吧!

3.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4.“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5.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

6.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7.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2 。

8.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

9.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执行。

10.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 ;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 。

11.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附: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统账结合时间统账结合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12.统账结合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按照缴费工资基数11 或12 计入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算起。

13.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个人缴费至职工退休时,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发办法中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数除以12换算,保留两位小数。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

14.参加自治区统筹的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电力企业,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其他企业要逐步过渡到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5.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005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二新办法中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1998年以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上式中,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职工退休当年、前一年,二年。

16.n-1年的年缴费工资基数,年缴费工资基数等于每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至职工退休前的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缴费月数除以12换算。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本人退休年龄所对应的下表所列标准执行。非整数年龄按月数除以12换算后四舍五入。退休年龄/计发月数40/23350/19560/13941/23051/19061/13242/22652/18562/12543/22353/18063/11744/22054/17564/10945/21655/17065/10146/21256/16466/9347/20857/15867/8448/20458/15268/7549/19959/14569/6570/56

四.个人养老金账户该如何计算?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算方法: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同时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扩展资料: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个人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并入养老保险金。个人养老金提取条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在《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参考资料来源:-个人养老保险

五.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额怎么算啊?

1.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

2.个人养老保险是按缴费基数的20 缴纳的,其中缴费基数的12 划入统筹账户,缴费基数的8 列入个人账户。

3.以后退休时计算养老金金额同样分二部分。一部分是从统筹账户中计算,就是基础养老金;另一部分从个人账户中计算,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 ,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

4.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5.扩展资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6.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2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参考资料来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参考资料来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六.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金额是如何计算入内的

1.1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有两种计算方法。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2.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083×1/2)方法二:月积数法。

3.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4.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其中: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补缴欠缴的利息或本息和的计算办法见附件3。

5.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录,为每个参保职工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发给职工本人,由职工审核签字后,依年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妥善保存。

6.1统一制度之前各地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1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继续计息。

7.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1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能挪作他用,也不得提前支取(另有规定者除外)。个人帐户的转移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2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办法按如下规定:(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2)对职工转移时已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8.(3)对职工转移时仍未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1998年1月1日之前转移的,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转移基金额为1996年1月1日起至调转月止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1997年参加工作的职工,基金转移额为参加工作之月起至1997年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

9.1998年1月1日之后转移的,转移基金额为1998年之前按前述规定计算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 计算的缴费额累计本息。

10.未建个人帐户期间,计算个人缴费部分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4)对年中调转职工调转当年的记帐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应记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息。

11.计算方法按第15条规定执行。(5)基金转移时,不得从转移额中扣除管理费。(6)职工转出时,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单)。(7)职工转入时,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据转出地区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地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职工续建个人帐户,做好个人帐户关系的前后衔接工作。

12.个人帐户的支付2当单位离退休人员发生变动时,单位应填写《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待遇给付情况应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13.2按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理退休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帐户中支付。

14.2职工退休以后年度调整增加的养老金,按职工退休时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帐户储存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15.2职工退休后,其个人帐户缴费情况停止记录,个人帐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含以后年度调整增加的部分)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

16.利息计算有两种方法: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离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余额生成的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结束后按年度计算(支付年度内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相同时适用此方法)。

17.年利息计算公式如下:年利息=个人帐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帐利率+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帐利率×083×1/2个人帐户年终余额=个人帐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年利息方法二:月积数法。

18.即离退休人员个人帐户余额生成的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内按月计算(支付年度内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不同时适用此方法)。

19.年利息计算公式如下:年利息=个人帐户年初余额×本年记帐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本年度支付月积数=∑〔n月份支付额×(12-n+1〕(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且1≤n≤12)2当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0.出现上述情况时,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封存其个人帐户档案。个人帐户的继承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2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扩展阅读: 保险 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七.养老金怎样计算

1.会从统筹账户转3 到您个人账户,您定的每月缴费比例为60 ,每月养老金缴费为1500*20 =300单位。

2.办理退休时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您今年已经47岁,比如上年度城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为2500,有一个公式,个人交的放个人账户、60岁为139月这里要提一下,医疗为1500*8 =120单位;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3.您可以自己算,1500*2 =30个人 90元大病统筹=120。退休也是根据您本人的缴费基数算的,养老保险最少缴纳15年才会有基础养老金,单位交的放统筹账户,1500*8 =120个人,那你本年度养老金的缴费基数为2500*60 =1500。

4.至于退休能拿多少、55岁为170月;计发月数50岁为195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临近退休的是比较适合办理社保的。可以补交就可以办理,看您当地社保部门能否补交3年费用。我本人建议你去办理,每一年的社保部门会公布上一年的城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数目

八.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会养老保险,进个人帐户的钱怎么算?

1.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其中8 记入个人账户。参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规定,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2.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 ,其中8 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4.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5.扩展资料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申请及批准程序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劳保所领取并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

6.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送所在县市级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社保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7.各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户籍信息、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予以审核。

8.经审核不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参保人员自批准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因户籍迁出本区、出国出境定居、死亡或其他原因失去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从失去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停发社会养老保险金。

9.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待刑满释放或劳教期满的次月起重新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停发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不予补发。1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其亲属向公安机关申报失踪、临时注销户口的,从申报次月起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

对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的,应恢复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并补发在停发期间应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小投发布于 2022-03-09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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