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险怎么申请(工伤险怎么申请工伤证明)
最近很多队友在搜集关于工伤险怎么申请的解答,今天郦编为大家汇合10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读! 有79%游戏大拿认为工伤险怎么申请(工伤险怎么申请工伤证明)值得一读!
10条解答一.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1.单位参保登记申报: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重庆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并提供其电子表格、以上表格均一式两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银行结算帐户情况表》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工商登记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地方税务局制作申报卡通知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企业上月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怎么办理工伤保险?
1.如果你要在当地社会保险局参加工伤保险的话,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局填表登记,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参保职工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2.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费率。如果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当地市平均工资的60 ,应按市平均工资的60 缴纳工伤保险费,高于市平均工资300 的,按工资总额的300 缴纳。
三.工伤保险申请流程?
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提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报销工伤医疗。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单位所属工伤部门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工伤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1.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综上可以看出,办理工伤保险的流程并不复杂,首先需交齐必备证件,然后登记,审核后就可以享受到这一保险保障了。
五.怎么样申报工伤险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六.工伤保险申请程序
1.申报A、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
2.B、员工或亲属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等有关材料。
3.受理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4.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5.调查对员工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其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
6.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7.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某某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8.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某某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某某市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销。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七.如何申报工伤保险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4.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扩展资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6.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7.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工伤保险
八.工伤保险申请流程需要哪些手续?
1.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交材料:到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伤残保险待遇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
3.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社保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工伤证;原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参统人员花名册;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九.怎么申请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由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缴费电子档案。
2.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快报方式上报工伤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原因造成的轻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书3日内报告;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应当于障碍消除后3日内报告。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台账,予以登记。组织材料,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公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7)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9)因战、因公负伤残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门诊报销持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诊断证明、住院出院明细记录以及医疗药费单据等相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待遇,履行审批手续。
住院报销凭结算单实行网上结算。凭费用审核表、申领资格认定表和有效身份证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所有资料备份,存入业务档案备查。
十.工伤保险怎么申报?
1.职工遭遇工伤后,工伤保险的申报有两种途径并且受相应的时效限制:第由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第由劳动者申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这里需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的话,劳动者或近亲属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如超过时间限制,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