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医疗险种介绍(人寿保险医疗险种介绍)
最近很多小主在找寻关于中国人寿医疗险种介绍的解答,今天生编为大家搜整7条解答来给大家详细解答! 有78%老玩家认为中国人寿医疗险种介绍(人寿保险医疗险种介绍)值得一读!
7条解答一.中国人寿医疗保险险种有哪些
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医疗保险还有瑞鑫两全分红保险
二.中国人寿医疗保险险种介绍
比较多,看你主要目的是什么。相对来说,医疗险产品财险公司的比寿险公司的好一点点。
三.人寿医疗保险有几种保什病
1.保险有人寿保险,还有医疗保险,想要问保多少种疾病的,或者想保得病种很多种病的话,建议购买重疾险,它包括的病种最为全面而且是储蓄型的,根据每个公司产品差异,各有不同,但根据保监会要求每家公司的前25种都是一样的,根据公司和产品不同有:30种,40种,50种,55种'。
2.具体还是根据您的预算,以及现阶段的家庭情况做方案的,最好找个代理人跟您谈谈,好好了解一下,帮您提一些建议,做一下规划。
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你!
四.中国人寿险种大全
如果要知名的,太平洋和中国人寿都比较好!
五.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1.理财保险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障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两年一返,保额10 的生存保险金,到期返本的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交费方式三年/五年/十年分期交付产品特色长寿是金终身受益资产保全彰显品质生命保障身价体现高额返还尊享一生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障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两年一返,保额10 的生存保险金,到期返本的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交费方式三年/五年/十年分期交付产品特色满期还本长寿增福生命保障爱心延续两年一返固定收入享受分红添财添禄养老保险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障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2.保险期间请见产品条款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3.产品特色养老年金,精彩依旧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障: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满期保险金及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险金,您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产品特色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4.领取灵活:可选择50、560、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满足不同养老需求。终身受益:生存状态下可领取养老年金直至终身,至少保证领取十年。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健康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障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您提供高达三倍保额的重疾保障及身故保障,还可保单借款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至终身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二十年产品特色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终身保障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更多产品信息请加Q九五八八零六七零三
六.中国人寿保险的医疗保险有哪些产品
1.种类有分红险,带分红的重大疾病保险,不带分红的重大疾病保险,意外险,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津贴保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
产品太多了,上面的分类每个下面都有很多产品,最少有几百个
七.中国人寿险种介绍
1.中国人寿主要经营养老保险、分红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业务,为客户提供生、老、病、死、残等全方位保险服务。
2.主要产品少儿储蓄型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子女教育保险、国寿鸿宇两全保险等返还型健康险: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等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等两全储蓄型险: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福馨两全保险等投资分红型险: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等人身意外保险:吉祥卡系列、交通意外险、节假日意外险险种简要说明:国寿英才少儿保险险种特色:完美计划,细心呵护孩子,成长保障充分,爱心体现成才、立业、安家保险金,让孩子前途光明独想保费豁免,爱心长伴,告别“只要我在”的承诺,呵护孩子幸福成长0岁至14岁均可投保,年交费至17周岁,保障期间至25周岁生效对应日。
3.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费的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子女教育保险A险种特色:教育年金减轻您的负担,确保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成长年金呵护孩子幸福成长,告别“只要我在”的承诺:可豁免保费,体现保险真谛0岁至14岁均可投保,年交费至14周岁,保险期间至21周岁生效对应日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1117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 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4.被保险人生存到11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0 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给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从投保人身故或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5 给付成长年年金,直到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
5.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6.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特色:集教育、婚嫁、养老、投资理财于一体,关爱孩子一生期满给付,养老无忧;专家理财,年年分红,坐享其成0岁至17岁均可投保,年交费至17周岁,保险期间至60周岁生效对应日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1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 给付教育保险金。
7.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60 给付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200 给付满期养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8.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130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的200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9.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投保人可现金领取或累计生息。康宁终身保险险种特色:保障范围广,十种常见大病,八大高残,高额给付,大病确诊立即赔付,保费免交一旦投保,终身享有,保障兼储蓄,现金价值高,可于年老时退保养老用0岁至70周岁均可投保,年交费10年或20年,保障至终身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10.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间,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1.康宁定期保险险种特色:保费低廉,储蓄兼保障范围广,十种常见大病,八大高残,大病确诊立即高额赔付,70岁还本0岁至65周岁均可投保,年交费10年或20年,保障至70周岁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特色:保障范围广,二十九种大病高额给付,大病确诊立即赔付一旦投保,终身享有,养老兼储蓄,现金价值高,平安无事时可于年老时退保养老用0岁至65周岁均可投保,年交费5年、10年、20年或30年,保障至终身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5.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养老储蓄分红型保险特色:理财有方,生活无忧,定期给付,安享晚年,加倍保障,双倍给付,保全资产,投资分红16岁至60岁均可投保,年交费10年或20年,保障至80周岁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55周岁或60周岁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 给付养老年金。
16.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7.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险种特色:养老兼储蓄,老有所养,后顾无忧,终身保障高,呵护终身。投保范围广,领取养老金灵活0岁至60岁均可投保,年交费3年、5年、10年、15年、20年,保障至终身保险责任:养老金: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55周岁或60周岁,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投保人约定的年领取或月领方式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
18.年领养老金标准为基本保额的10 ,月领养老金标准等于年领养老金标准乘以0。身故金: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55周或60周岁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六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9.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55周或60周岁后,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于10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与已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之差给付身故保险金如该差额小于或等于零,身故保险金为零,本合同终止。
20.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险种特色:养老兼储蓄,老有所养,后顾无忧,养老金保证领取十年,寿命越长,领取越多,16至64周岁均可投保,年交费5年、10年、15年、20年,保障至终身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450、560、或65周岁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中数额较高的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1.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依约定于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10 给付养老金,保证给付出10年。
22.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不满10年身故,其收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10年部分的养老金,本合同于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10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
23.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1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中止。
24.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险种特色:珍惜自己,关心家人,为保证自己的幸福生活早做准备,生死两全,保障全面生存金返还迅速,领取固定,投入不多,见效较快;既有终身保障,又是一种投资方式0岁至60周岁均可投保,年交10年或20年,保障至终身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之起,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名的保险金额的6 给付生存保险金。
25.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名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国寿福馨两全保险险种特色:双重保障,兼顾生存和身故的利益,费用低廉,到期还本,用利息买特定期间的保障16岁至60周岁均可投保,年交10年、15年或20年,保障至50、560、或65周岁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满期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名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6.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特色:保障高,返还快,有利资金安排,集保本、保息、保障、分红、养老于一体0岁至60周岁均可投保,年交5年或10年,保障至80周岁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9 给付生存保险金。
27.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00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8.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0 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特色:每三年享有现金返还,领取至终身,每年分红0岁至65周岁均可投保,年交费10年、20年或30年,保障至终身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5 给付生存保险金。
29.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 0。
30.国寿美满一生年金分红保险分红型险种特色:保单一生效就可领年金,即投即领,收益不断,身故保障,分红回报,满期本金加利息0岁至60周岁均可投保,年交5年或12年,保障至75周岁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1.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2.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投保人可现金领取或累计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