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带病投保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哪些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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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解答


一.不可抗辩条款,超过2年都能理赔吗?

1.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

2.主要包括两种情况:故意未告知,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赔付、不退保费;非故意隐瞒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付、返还保费。

3.合同成立2年后,如果不存在故意欺瞒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者拒赔。显然,这个条款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条款,投保人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只要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保险公司都不能再予以追究。

4.两年不可抗辩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肆意解约并拒赔行为,对客户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好事。但也并不是所有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未必起作用,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二.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超两年一定要赔吗?

1.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超两年且保险人未解除合同的,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3.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6.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7.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9.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第二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三.保险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对责任免除有效吗?

1.保险中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对责任免除一般有效。《保险契约法》第163条规定,“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所生之解除权,自订约起经过十年,不得行使”。

2.但因故意违反时,不在此限。”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告知义务行为的抗辩权,在保险合同成立经过一段时间(又称可争议期间)后不得行使。

3.从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以后,保险人无权再针对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事实行使合同解除权,从而使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在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这种情况下不再存有争议。

4.由于对投保人及保险人利益的e5a48de588b67a686964616f31333337616536双重兼顾,对保险业发展的巨大保障作用,不可抗辩条款为众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所确认,也使各国立法之间具有本质上的共通性。

5.但由于各国立法传统不一,立法表述及所采用的立法模式仍略有不同。订立契约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书面询问,应据实说明。要保人故意隐瞒,或因过失遗漏,或为不实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估计者,保险人得解除契约;其危险发生后亦同。

6.要保人证明危险之发生基于其说明或未说明之事实时,不在此限。前项解除权,自保险人知有解除原因后,经过一个月不行使而消灭;或契约订立后经过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约。

四.买完保险,什么叫做两年不可抗辨条款

1.人寿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辨条款的含义是,保险人在寿险契约成立后经过一段期间,不得对被保险人任何不实告知或隐瞒的事实提出抗辩,而主张解除契约,虽足以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具体事实,保险人仍不能免除契约约定的赔付责任。

2.不可抗辨条款的设立,是对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保证或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所产生的合同解除权的一种限制。人寿保险合同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条款,是因为此类合同为长期性合同,在合同签订若干年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如保险人可以因为某些理由而终止合同,那人寿保险合同将变得毫无意义。

3.况且如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让受益人为其生前之误告、隐瞒或欺诈而负责任,不仅举证困难而且有违人道。我国《合同法》第55条第1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因此,不可抗辩条款的设定在法理上是有依据的。修订后将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保险法》第16条第3款、6款,已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

五.保险中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合同生效后什么情况都赔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2.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人在合同成立2年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才不能拒赔,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1年就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根据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的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条款。

4.保险人应当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费。人在合同成立2年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才不能拒赔,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1年就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根据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的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条款,保险人应当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六.买保险的二年不可抗辩是什么意思

1.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期,是指保险法规定,对于长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签订2年后,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赔,必须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法两年不可抗辩期赔付,还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排除,那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罹患了或罹患过某种重大疾病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疾病的轻症,不受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保护,仍无法获得理赔。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

4.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5.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6.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小投发布于 2022-03-09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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