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逾期未交怎么办(保险费逾期未交的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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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解答一.保费忘交该怎么办?
1.问题:董女士,重庆人,购买平安人寿的商业险。已交保费11年,因忘交保费,是否可以续交?董女士的保险涉及到两个问题:户口所在地在外地,以往保费也在外地支付,青岛是否可以续交?保费支付已过时效期,是否可以续保?目前,平安人寿的保单是可以在异地办理复效的。
2.客户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提报保单号进行保单状态查询,确认该保单是否有效,如无效,是否仍在两年的复效期内。
3.如符合条件,董女士即可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客服中心办理。有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因不注意保单缴费期,而忘交保费。为此,平安人寿的客服工作人员支出以下几招:招数一:宽限期内及时补交一般情况下,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在宽限期(通常为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4.这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将进行赔付,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所以要充分利用宽限期,进行补救,否则,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的保单将自动失效。招数二:垫缴保费很多保险公司的投保单上,都有“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一栏,通常设有“保费自动垫缴”和“中止合同”两项。
5.一旦选择“保费自动垫缴”,当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保费时,就会由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垫缴当期保费。招数三:申请复效在过了缴费期保单失效后,可以通过做保单复效来使保单继续有效,但停效期已满两年的保单是不能办理复效的。
6.如果办理保单复效手续时,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可能无法办理保单复效。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缴清失效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可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保单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列入索赔范围。
二.保险宽限期过了还没有交款怎么办?保单是不是作废了?
1.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保单周年日之后的60天为保险宽限期,宽限期内按时缴款对保单没有任何影响,一旦超过宽限期保单将停保,如果想续保只需补齐拖欠保费、利息、滞纳金就可以申请办理复效。
2.复效是在保险失效宽限期60天之后的两年时间内都可以申请复效,但是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保险就终止不能复效了。
3.申请复效不是无条件的,如果是失效期较长的保单,在申请复效时,需向保险公司提供体检证明和可保证明,用于说明被保险人的投保条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保险公司也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再决定是否同意复效。如果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没有达成恢复协议的,保险公司享受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三.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怎么办?
1.经常会有消费者忘记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遇到这种情况保单会不会受到影响呢?对此,保险公司会为客户提供了一个60天的宽限期,客户只要在60天以内缴纳保险费即可,保险公司也不会收取利息,如果此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一样负有赔偿责任。
2.如果超过60天后才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则要收取一定的利息,这部分利息也包括先前60天宽限期所产生的利息。
3.如果在60天宽限期后,仍未缴纳续期保险费,而恰巧在这时发生保险事故,则要看所投保的险种和投保时的约定,判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四.汽车保险过期忘记交
汽车保险忘记交了,应该马上补交。在保险到期至再次投保期间,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而且在这期间,被交警抓到要处以罚款,因为机动车上道必须卖强制险。保险本事就是自愿的问题。除了交强险是强制的,其他保险都是自愿的。但是如果超过3个月续保,续保优惠就没有了,只能按照原保费缴纳。
五.逾期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受什么处罚
1.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的强制征缴制度。包括以下措施: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中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六.欠缴保险费的后果
1.宽限期条款: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
2.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保费自动垫缴条款: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
3.复效条款: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
4.另外对于万能寿险,如果保单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来支付每月的死亡率和费用成本,保单也会失效。但保险单的中止不同于保险单的终止,中止的保险单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寿险合同复效的程序1须自保险合同失效之日起一定期限一般为两年内提出申请,并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为定期寿险;2保险人一般要求被保险人须符合可保条件或提供可保性证明以防范逆选择;3须经保险人审查同意;4必须补缴失效期间所欠缴的保险费和利息,扣除应分配的红利,并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
5.所以总体来说,保险金到期未交首先会按照约定用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如果仍不交,那么宽限60天,60天后保单失效,那么在两年内你可以申请恢复效力但要补交保费及利息。
两年后,保险合同完全失效。
七.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2.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